被告人资金链断裂后,称要转让自己名下的店铺给合伙人,随后设下一场场骗局……近日,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被告人汪某提起公诉。
2020年,李先生在网上认识了汪某,两人逐渐熟络起来。李先生了解到,汪某是某电商平台工作人员,有渠道可以拿到价格相对较低的货物,便从汪某处进货转卖。几次合作下来,李先生发现汪某不仅发货效率高,在缺货时的全额退款速度也快,便越发信任汪某。
2020年5月,李先生下单的订单缺货,在等待退款时,汪某表示自己资金紧张,货款暂时退不出来,其名下有入驻该电商平台的3个店铺,位于外地,可转让给李先生。李先生爽快地答应了,并委托汪某管理各种事务。
其间,汪某告诉李先生,店铺需要一定的订单量和销售额才能达到电商平台规定的业绩标准,否则将产生不利于店铺经营的后果。“在电商平台下单时,填写我的收货地址,货到了以后我会退回仓库,支付的金额全部返还给你。”汪某这样告知李先生。为了让店铺运营下去,在汪某的指导下,李先生开始为店铺刷单。此外,在获取李先生的信任后,汪某经常以支付车辆调度费用、置办油卡、更换店铺门头费用等各种理由,向李先生索取资金。当李先生提出想去店铺现场查看时,汪某却以各种理由搪塞。
2021年春节将至,李先生要求汪某结算盈利,汪某称店铺财务出了问题,要等待一段时间。在李先生多次催促下,该电商平台的几名“高管”主动与李先生取得联系,承诺会适当补偿。没过多久,其中一名“高管”称自己与其他股东意见不合,发生了利益冲突,需要新股东入股稀释股份,其愿意转让自己名下的部分股份给李先生,并答应会给一定的公司分红。就这样,李先生与对方签订了购买协议。几个月后,李先生询问分红事宜,却被告知公司人员变动,相应的事宜搁置,对方同时提到,另一名股东准备出国,急着出让其持有的公司股权,即使李先生出资不足,对方也可以代为补足。于是,李先生再次出资购买。
但此后,李先生试图联系这些“高管”时,一直没收到回音,而汪某也时常联系不上。2022年9月,始终没有收到货款返还款与分红的李先生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当即报警。
今年1月,汪某归案后,承认了自己实施诈骗的不法事实。原来,汪某与李先生起初是正常合作关系,但当汪某资金链断裂时,便萌生诈骗李先生的想法。她所说的3家店铺根本不存在,骗李先生下单的货物也早已被她低价售出。为打消李先生的疑虑,汪某虚构“高管”身份与李先生对话,还伪造虚假合同,编造各种理由,共骗取李先生120万余元。
除此之外,检察机关还查明,汪某于2022年以谈恋爱为幌子,骗取另一名被害人的信任,编造家人生病、去世等理由,涉嫌骗取该被害人共计28万元。(范跃红 周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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