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的损失这么大,老刘一定要负责!”
“我认为我退货程序没有问题,况且公司哪有损失这么多!”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杏林人民法庭内,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正开庭审理中。案件的当事人老刘是厦门某公司的仓管员。该公司认为老刘未经公司同意,将部分生产材料退货给供应商,造成公司近900万元的经济损失,遂诉至法院,要求老刘赔偿该经济损失。
面对公司的起诉,老刘满腹委屈,而公司态度坚决,明确表示拒绝调解。
庭审后,老刘叫住了法官吴淑贞,恳切地说道:“法官,请你帮忙再调解调解。我是老员工了,希望能跟公司妥善解决这个问题,以免影响我以后的职业发展。”
庭审之前,吴淑贞已经组织过双方进行了协商,但公司强硬,她心想怎么样才能帮双方重新架起沟通的桥梁?
通过再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吴淑贞发现,该公司的工会对员工权益保护较为重视,而且该公司亦还有其他劳动争议案件正在处理中。于是,她准备通过以点带线,推动劳资双方互动、互信,妥善化解双方的矛盾。
“法院与集美区总工会在劳动争议化解方面一直保持着通力协作,还共同建立了劳动争议诉调衔接法律服务站,或许可以从这里找到一个突破口。” 吴淑贞马上与集美区总工会联系,邀请其参与调解工作。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我们工会的基本职责。”集美区总工会的工作人员在了解案件情况及劳动者的需求后,表示愿意共同推进调解工作,随即与该公司的工会进行对接,并前往该公司调查了解情况,进一步了解公司的态度。
在了解双方的真实想法后,吴淑贞及集美区总工会工作人员充分考虑并吸纳双方合理诉求,加强释法说理。最终,公司认识到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放弃了赔偿要求,该案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其他争议也一并调解结案。
在调解过程中,吴淑贞加强法律规定、价值观等方面的说理,该案的调处,带动了该公司的其他劳动争议以调解的方式结案。吴淑贞还就调解过程中发现的该公司存在的管理问题,向集美区总工会进行通报,促进企业规范用工。
该案是集美区法院融合解纷资源、推进劳动争议妥善化解、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一个缩影。2022年4月,集美区法院与集美区总工会共同设立了“工会+法院 集美区劳动争议诉调衔接法律服务站”及“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共同推进劳动争议纠纷工会参与调解、劳动争议巡回审判等工作,共同提升劳动争议诉源治理的效果。(安海涛 吴淑贞 谢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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