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看似私密的空间里,隐秘角落竟藏有“暗眼”;本是普通入住的旅客,却不知不觉中成为“色情视频”的主角……近日,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对这起“酒店偷拍案”作出判决:被告人石某等7人分别因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获刑,其中获刑最高者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
旅客举报住酒店遭到偷拍
2022年1月的一天,湖州市吴兴区的小张无意中发现网上一段“黄色视频”的主角竟是自己。想起不久前的周六,自己和女友入住某酒店浪漫了一晚,小张意识到酒店有人偷拍,于是立即报了警。
根据举报线索,公安机关在小张入住的某酒店房间空调出风口位置发现了隐藏的偷拍设备——一个被拆了外壳并被简易改装取电方式的某型号摄像头。通过初步侦查,公安机关锁定了此前入住的旅客石某。
吴兴区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检察官察觉行为人除非法使用拍摄设备偷拍他人私密行为以外,还涉嫌以牟利为目的贩卖偷拍视频,且该行为应该不止一次。为精准指控犯罪,该院积极引导侦查机关及时调取住宿记录、恢复涉案人员的QQ聊天记录、细致比对高频可疑账目流水、实地勘查酒店……最终查实以石某为首的团伙在浙江、贵州两省多个市区的酒店安装了10余台摄像头,这些酒店大多是中档的情趣酒店、主题酒店。石某在手机上远程操控摄像头,将偷拍视频剪辑后上传至网络,通过QQ群、网络云盘等形式贩卖获利,时长一小时的视频售价可以卖到200元至上千元不等。石某还将摄像头权限分享给他人,以会员制形式收取费用。
细致审查追诉“漏网之鱼”
2022年4月18日,公安机关将石某及帮助在本地酒店安装摄像头、开房和提供收款账户的吴某、罗某移送吴兴区检察院审查起诉。结合案情,承办检察官认为,从“安装设备―制作视频―召集贩卖―中间代理―收赃转账”整个“密拍圈”产业链出发,一定还有其他“漏网之鱼”。
随后,检察官通过手机电子勘查,注意到两个高频可疑交易的账户,并以此为关键突破口反复核对账单、突破在案人员口供、比对身份信息,最终锁定中间代理刘某及提供账户的田某某,并成功督促公安机关抓捕二人到案。同时追诉到案的还有另外两名帮助安装摄像头、开房和提供收款账户的江某、田某。
通过细致审查,该院认定偷拍视频具有淫秽性,符合刑法对“淫秽物品”的界定,而秘密安装摄像头拍摄并进行后期加工的行为,属于制作淫秽物品。综合全案,检察官细化分出总指挥、安装销售、代理、协助收款员等职能层级,并于2022年9月2日对石某等7人分别以涉嫌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精准指控所有涉案人员非法获利情况,其中石某、吴某获利数额高达29万余元,属于“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检察官通过释法说理及退赃教育,促使被告人认罪认罚。今年2月26日,经法院审理,该案的事实、罪名认定和量刑建议被法院全部采纳。
堵住旅馆类行业隐私安全保护漏洞
“在旅馆类场所‘偷拍’这一灰色产业治理不好,公众就无法获得安全感。”吴兴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谭婷说。该院通过调研、走访发现,多数酒店、宾馆类经营者普遍存在责任意识不强、安全防范水平不高等问题;与此同时,相关主管部门也存在监督履职不到位、缺少查巡指导、监督整改等问题,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
为有效打击震慑该类犯罪,解决相关治理问题,今年初,吴兴区检察院结合案件和调查反馈情况向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主管部门对辖区重点场所加强监管,提高从业者自查能力,堵住旅馆类行业隐私安全保护漏洞。
相关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从加强旅馆业主、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常态化开展暗访督导检查、对被处罚前科宾馆重点检测等方面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并发动全面排查辖区酒店、网约房等重点场所,同时严格针孔摄像头购销门槛检查,加大倒查整治力度,打响“打击偷拍偷窥专项会战”。截至今年3月底,专项会战已取得阶段性成效。(范跃红 潘颖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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