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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子款久拖不付 法官10天高效追回

天回暖,又是一年播种好时节,但被拖欠许久的种子款却愁坏了制种农户们。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7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用10天时间成功调处该系列案件,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了制种农户的合法权益。

 天回暖,又是一年播种好时节,但被拖欠许久的种子款却愁坏了制种农户们。近日,福建省建宁县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7起种植养殖回收合同纠纷案,承办法官用10天时间成功调处该系列案件,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保障了制种农户的合法权益。

  2020年,原告周某等7人 (制种农户) 与被告谢某、刘某 (种子经纪人) 口头约定为两被告制种,待种子成熟后,两被告按每斤6.2元收购种子。周某等人按谢某、刘某要求交收种子后,剩余6.2万元种子款,谢某、刘某迟迟未结清,并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款。周某等人四处追讨种子款无果,无奈之下,诉至建宁县人民法院。

  案件受理后,因此案为涉种子款系列案件,遂由种业巡回审判专庭法官办理,承办法官随即与谢某和刘某取得联系。

  调解过程中,谢某和刘某承认拖欠周某等7人种子款的事实,原因是上游种子公司拖欠二人种子款在先,导致其资金周转困难。承办法官告知谢某和刘某,作为种子经纪人涉诉不仅会影响个人信誉,还有被种业协会纳入黑名单的风险,劝诫二人尽快清偿欠款。

  经过多番调解,谢某和刘某表示,2023年年底前,将结清所欠种子款6.2万元,周某等人体谅谢某和刘某难处,同意放弃追索利息,各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共识,签署调解协议。至此,7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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