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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发矛盾 法官调解案结事了

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近日,安徽省界首市人民法院成功调结了一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冰释前嫌,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场履行赔偿义务。

  2022年2月22日15时32分许,被告曹某军驾驶三轮电动车在中原路倒车时,与沿中原路非机动车道自西向东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的原告曹某荣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告曹某荣受伤,两轮电动车受损。事故发生后,当地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认定,被告曹某军负事故全部责任,原告曹某荣无责任。原告曹某荣受伤入院治疗,花费数千元。因赔偿事宜双方协商未果引发诉讼。原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曹某军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7609.83元。

  该案立案后,承办该案的法官焦东亚和法官助理荣鲲鹏认真阅卷,调查了解案情,为化解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纠纷,减少双方当事人诉累,决定以调解的方式处理该案。

  2月24日上午,承办该案的法官焦东亚和法官助理荣鲲鹏主持双方到庭调解,找准切入点,对双方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分别向当事人宣传法律、释明法律的相关规定,以及调解结案的好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被告曹某军当庭支付原告曹某荣赔偿款1.5万元。一起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在短短两天的时间内得以迅速解决,大大缩短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达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了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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