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案例

当前位置:首页 > 司法案例 > 普通案例

法库千余户居民拿到房产“户口”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多亏了检察机关的协调推动,我们的不动产权证终于办下来了。”近日,辽宁省法库县东湖学府小区1000余户居民陆续拿...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韩宇

“多亏了检察机关的协调推动,我们的不动产权证终于办下来了。”近日,辽宁省法库县东湖学府小区1000余户居民陆续拿到了期盼已久的不动产权证。

在为这1000余户居民依法维权的过程中,法库县检察院坚持能动履职的“我管”促进社会治理的“都管”,以检察监督“小切口”撬动为民服务“大作为”,协调各方、精准施策,推动解决了群众办证难题。

早在2017年,东湖学府小区居民住宅已全部出售完毕,但后来因为资金链断裂,该小区开发商“跑路”,导致竣工验收备案无法完成,从而让1000余户居民无法正常办理不动产权证。此后,开发商又因多起纠纷未履行生效判决,该小区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被查封多次,业主们一直无法办理房屋不动产权证。

今年3月,法库县检察院特邀检察官助理在“解遗办证”工作中,遇到了多个小区近万户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库县检察院接到问题反映后,决定将该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问题,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点内容,成立工作专班由主要领导牵头负责推进,针对涉及司法查封等问题进行研究,提出“齐抓共管、部门联动、先易后难”的工作思路。

在工作中,该院首先从东湖学府小区入手,拟通过以点带面的方式解决群众办证难题。该院先后与县法院、住房与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共同调阅了涉及查封土地及房屋的执行卷宗、房屋备案登记表等大量材料,查明认定虽然该小区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仍在开发商名下,但实际所有权人应为业主。

为此,该院工作专班主动帮助东湖学府小区8名业主搜集提请执行异议的材料,并在认真审查基础上向法库县法院发出了支持提起执行异议书。在典型示范推动下,法库县检察院与法院研究并一次性解除了东湖学府小区土地及地上房屋多次查封。至此,该小区涉及1000余户业主的相同问题在司法层面得到解决。

针对部分居民因维修基金未缴纳或时间久远购房发票丢失等现象导致后续办证面临的困难,法库县检察院与县解遗办加强联动提供法治保障,扫除了居民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最后阻碍。目前,小区居民办证程序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大家已陆续拿到房产“户口”。


文章评论

表情

共 0 条评论,查看全部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