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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审议依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积极成效法治日报记者 蒲晓磊10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

原标题: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审议

依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积极成效


法治日报记者 蒲晓磊


10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乡村振兴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总体来看,乡村振兴促进法在各地各部门得到了全面有效实施,依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在新冠疫情冲击、经济下行压力、百年变局加速演进等情况下,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全面振兴乡村仍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与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和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

报告提出,进一步贯彻实施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按照党的二十大关于农业农村工作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制约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固底板、促协调,推动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巩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


执法检查了解到,各地各部门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八条、第十三条有关规定,坚持将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安全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2021年全国粮食总产量13657亿斤,猪牛羊禽肉产量8887万吨。落实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全国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超过9亿亩,农作物良种覆盖率达到96%。

报告同时指出,确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面临新挑战。粮食供需紧平衡态势仍将长期存在,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第八条关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规定,还需要有效调动产区抓粮和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第十三条推进农业结构调整的要求,还存在粮食品种结构性矛盾突出、其他农作物与粮食种植争地等问题。落实第十四条关于建设并保护高标准农田的规定仍待加强。

报告提出,进一步巩固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要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关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法律规定,坚持把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发挥乡村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供给功能,不断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要调动产区抓粮和农民种粮两个积极性,调整优化粮食品种结构,夯实耕地和种子两个基础。

夯实乡村振兴产业基础


执法检查了解到,各地各部门贯彻第十九条相关规定,推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截至今年6月,全国共建设1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300个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遴选推介1199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100个乡村旅游重点镇 (乡)、1442个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各地各部门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和乡村特色产业体系,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不断得到夯实。

报告同时指出,乡村产业发展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全面振兴乡村的产业基础不够牢固,农业大而不强、产品多而不优、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不足等问题依然突出,乡村特色产业质量效益有待进一步提升。

报告提出,进一步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关于发展乡村特色产业的法律规定,坚持把产业发展作为全面振兴乡村的核心,通过延伸产业链、完善供应链、重塑价值链、打通利益链,赋能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加快现代农业转型升级,促进乡村实现多业繁荣,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保障。

扎实推进乡村共同富裕


执法检查了解到,各地各部门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不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将通过产业发展带动脱贫户增收作为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的关键举措。各地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促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不断向前迈进。

报告同时指出,推动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面临一定压力。受疫情冲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等因素影响,推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确保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仍面临一些困难,需要深入落实乡村振兴促进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的规定,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积极探索农村农民共同富裕的有效路径。

报告提出,进一步推动农村农民实现共同富裕。要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关于建立健全农民收入稳定增长机制、增强脱贫地区内生发展能力的法律规定,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产业发展的落脚点,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实现有效衔接,扎实推进农村农民共同富裕。要不断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强化乡村振兴人才保障


执法检查了解到,各地各部门贯彻乡村振兴促进法相关规定,推动建立健全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激励机制,为全面振兴乡村提供了有力支撑。

报告指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强化人才支撑。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单向流入城市,农村留守人员多为老人、妇女、儿童以及残疾人,农村“空心化”现象普遍存在,乡村缺人气、缺活力、缺生机,无人可用、无才可选成为制约全面振兴乡村的突出问题。

报告提出,进一步强化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要贯彻落实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关于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的法律规定,坚持把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关键支撑,坚持内育、外引并举,构建乡村本土人才、引进人才、专业人才共同服务乡村振兴的工作格局。要加大乡土实用人才培养力度,加大返乡入乡人才引进力度,加大专业人才统筹使用力度。

本报北京10月2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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