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幸福鲜花店吗?我准备向女朋友求婚,想订购一个499元的鲜花礼盒,花上面摆放5.2万元现金,寓意是‘有钱花’,给她一个惊喜,能接单吗?”今年1月23日,江苏省盐城市的幸福花店老板林某在店内整理鲜花时,收到了这样一条信息。林某以为来了笔大订单,当即承接了。
在林某与“客户”进一步沟通时,该“客户”通过社交账号支付的方式爽快地结清了499元的鲜花制作费用,随后以工作繁忙无法到店为由,向林某索要了银行卡号,表示会通过转账的方式支付用于摆放在花束上的现金费用,并委托林某去银行取出现金后与花束一并包装,送至指定地点。
林某向对方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号,没过一会儿,一笔5.2万元的资金便转账至其银行卡上。面对如此豪爽的“客户”,林某丝毫没有犹豫,随即前往银行提取现金,着手制作鲜花礼盒。
其间,“客户”不断通过社交账号询问、催促制作进度,但林某未发觉异常。当天晚上8点左右,一名戴口罩的男子从约定地点路边的一辆车上下来取走礼盒,并未打开礼盒清点现金,就迅速驾车离去。
看到“客户”取花时的反常举动,联想起对方先前焦急催促的态度,林某心中生疑,觉得有些不对劲。不久后,林某接到了用于转账的银行卡因为存在风险交易被银行冻结的短信提示。思前想后,林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经过公安机关缜密侦查,一个利用订购鲜花礼盒进行洗钱活动的团伙浮出水面。
原来,张某某在刷短视频时发现,很多情侣热衷于在特定节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互送花束表达爱意,更有甚者会用现金替代鲜花示爱,营造热烈、浪漫的氛围。张某某、周某二人此时正因诈骗犯罪所得无法“洗白”而苦恼不已,发现这种颇具“仪式感”的示爱方式后,二人便萌生了订购装有现金的鲜花礼盒,借花店店主的银行账户走账洗钱的想法。于是,他们在网上四处搜集花店店主的联系方式,询问花店能否制作这样的鲜花礼盒,一旦达成交易便驱车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鲜花礼盒。短短十余天的时间,张某某、周某二人先后在盐城、南通、扬州等地作案十几起,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万元。
近日,盐城市大丰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周某批准逮捕。(赵子豪 孙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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