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热卖的减肥奶片,宣称抑制食欲、强效无害,更有卖家亲自检验,三天减重五斤。然而,一些购买者食用后却出现口干、心慌、食欲不振等不良反应。2月12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李某等10人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经法院开庭审理,李某等10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六个月,缓刑二年至一年,各并处罚金6万元至8000元。
2021年11月,李某在网上购买了一款名为“强奶”的减肥产品,该产品被宣称是一款加强版控制食欲的“减肥神器”,李某吃了几天后果然效果显著,三天瘦了五斤。虽然该产品包装简陋,甚至没有生产日期、生产合格证等内容,但李某仍与朋友王某商议后决定一起进货开个网店,经营减肥事业。其间,他们还发展了10余人作为下家,对外销售此产品。徐某是李某店里的“常客”,先后花费1100元购买了10盒“强奶”减肥产品,服用一段时间后出现了心悸、口渴、失眠等不良反应。她通过社交账号询问李某,李某说这是正常现象,在追问是否含有违禁药品时,李某缄口不言。怀疑减肥产品有问题的徐某于2022年3月向市场监管局进行举报。
经鉴定,该减肥药检出国家禁止添加的西布曲明成分。随后该案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截至案发,已有遍布全国各地600名消费者购买了这些减肥产品,销售金额6万余元。2023年7月7日,该案被移送至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经审查,以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李某等10人向法院提起公诉。(王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