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规范首发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中证协研究制定了《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等自律规则(以下简称“拟定新规”),对各板块网下投资者的注册、分类评价和自律措施实行科学统一管理,并于近期征求了行业意见。
对于拟定新规相关要求,受访业内人士均表示,作为专业机构投资者,券商需提高自身投研实力,并注意网下申购行为的规范性,同时定价及承销能力需进一步升级。另有某券商表态将在做强团队、保障收益水平的前提下稳步提升管理规模,争取早日进入精选名单。
采取分类管理
为引导网下投资者规范参与网下发行业务,此次拟定新规将所有类型的网下投资者均纳入分类评价与管理体系,分设关注名单、异常名单、限制名单和精选名单,并据此采取差异化的自律管理方式加强管理。
精选名单是此次拟定新规的亮点之一:明确精选名单仅限于专业机构类网下投资者,一般机构网下投资者和个人网下投资者暂不纳入精选名单管理。对于申报精选名单的专业机构网下投资者,新增对其业务综合实力的要求,明确专业机构投资者最近一个年度营业收入排名应位于所属行业或业务领域前30%(含)。同时要求,申报精选名单的专业机构网下投资者应具有较强的权益类主动投资管理能力,最近连续两个季度偏股类主动管理型资产管理规模或二级市场股票持仓规模应达到300亿元(含)以上。
华安证券证券投资部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拟定新规对于入选精选名单的标准较为严苛,权益投资规模和权益投资团队成为精选名单的硬性门槛,体现出监管部门对于网下新股询价对象投研专业实力的要求。
申万宏源研究所新股策略首席分析师林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网下投资者实施分类监管有利于引导网下投资者规范报价行为,理性审慎询价。精选名单的设立将对网下投资者起到正向激励作用,一旦入选精选名单,除了在产品设立、材料报送、常规检查等方面程序从简,也标志着其网下配售行为规范性及投研定价专业能力得到认可。对于券商而言,如要入选精选名单,除了规模指标之外,更要注重网下申购行为的规范性。
根据相关要求来看,部分券商尚不具备入选精选名单的条件,但受访机构表态,将强化基础设施建设,争取入围。
华安证券证券投资部表示,“公司将在坚持做强团队、保障收益水平的前提下稳步提升管理规模,争取早日达到入选精选名单的条件,积极发挥好新股网下询价对象自主公正报价的定价作用。”
压实券商主体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网下投资者打新或迎全面趋严的规范管理。
拟定新规明确,将进一步统一各板块名单管理机制,取消以往主板针对特定情形首次违规的网下投资者可豁免一次处罚的规定,将主板黑名单并入限制名单进行管理。并对严重影响网下发行秩序的违规行为,通过延长网下投资者或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限的方式,进一步加大违规处罚力度。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多次发生违规情形,最长可列入限制名单三十六个月。
申万宏源研究所资深高级分析师彭文玉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拟定新规的相关措施有助于提升对网下投资者行为约束的威慑力,引导投资者高度重视网下申购各环节的合法合规。”
华安证券证券投资部认为,拟定新规进一步严格规范网下投资者的打新行为,注重报价的自主性、客观性和有效性,着力提升网下新股询价的市场化效率,从规范询价对象行为角度监管趋严态势明显加强。作为新股网下询价的积极参与者,需始终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操作指引,将合规经营、专业自主放在首位,后续也要进一步提升专业力量投入、完善新股定价依据、规范询价流程管理,努力发挥自身专业能力,继续认真作好新股网下询价申购过程的操作。
压实券商责任是重中之重。拟定新规将统一各板块配售对象询价前市值规模要求,配售对象在项目发行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含基准日)的非限售股票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日均值应为6000万元(含)以上。首发证券项目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设置网下投资者的具体条件,并在相关发行公告中预先披露,具体条件不得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规定的基本条件。
华安证券资本市场部表示,拟定新规提高了网下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的资产规模门槛,对网下投资者投资实力等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也意味着券商需进一步提升专业承销能力,一方面充分挖掘发行人亮点和投资价值,另一方面提升与专业投资机构的沟通频率与深度,坚持公允定价的理念,平衡各方利益,实现共赢。
谈及券商在网下打新方面还应如何发力,林瑾认为,对于券商的资管和自营部门而言,首先,要提升合规意识,独立审慎报价、避免不规范行为,对照细则理清定价依据报告和决策流程底稿并及时存档,对专户打新产品进行全方位梳理和整改,包括客户资质、产品结构是否满足拟定新规要求等。其次,在市场化定价机制下,需加强对新股基本面的价值研究,提升新股定价估值逻辑的严谨性,采取差异化申购策略。最后要及时调整参与打新的产品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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