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国强 韩宇
□ 本报通讯员 李长生
“检察官的话令人信服,还按以前的协议办。”近日,某房屋征收补偿案行政复议申请人说。
此案中,被征收人签订房屋补偿安置协议后反悔,便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构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化解,办案检察官向被征收人摆事实、讲道理,使案件顺利化解。这是辽宁省沈阳市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一个鲜活案例。
2020年以来,沈阳市始终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翻看两年多以来沈阳法治政府建设成绩单,可谓硕果累累:名列辽宁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综合评定第一名,获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被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为国家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现已通过书面评审,入围实地测评;连续两年获评国家营商环境标杆城市;被国务院确定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城市;在《2021年全国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报告》中,沈阳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取得A级评价,并获“服务创新优秀单位”称号等。
纳入规划计划 夯实法治根基
近年来,沈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不断夯实法治根基。
沈阳市党政主要领导积极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效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同时,将23家单位纳入沈阳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上下贯通、部门联动的工作格局。
值得一提的是,沈阳市还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级层面督查检查考核计划。
沈阳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佩军介绍:“沈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督查检查考核事项以市委、市政府名义集中组织开展,真正做到目标统筹、任务统筹、力量统筹、成果统筹,不仅为基层减负松绑,还有效提升了工作质效。”
沈阳市通过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法治专题讲座,深入开展市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释法工作,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显著提高。
“要用一生学宪法、一世用法典的行动自觉,做守法用法执法的表率。”沈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宋坤赤说。
提升服务质量 擦亮法治名片
“我来一趟就全搞定了,真是切身感受了‘最多跑一次’的效果。”申请人孙某说。
原来,前不久孙某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提出退伙,孙某不了解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就打电话咨询。工作人员详细告知如何在网上申办,节省不少时间。
让孙某切身感受到行政审批的高效便捷,是沈阳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擦亮法治名片的生动体现。
在工作中,沈阳市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持续简政放权、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
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下放调整行政职权1135项;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总体审批时限控制在40个工作日以内;528项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实现全覆盖,惠及市场主体10.01万户,审批时限平均压减70%以上,审批效能大幅提升。
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一码通城”整合医保码、社保码等18项功能,全国领先;“一网通办”实际网办率提升至93.8%,全省领跑;“一件事一次办”事项达到609件,主要应用场景达到全国一流水平。
保障企业发展环境,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1316件政策措施开展清理,纳入“政策措施库”1021件;深入开展“万人进万企”活动、实施“一联三帮”,累计帮助企业解决1.6万个问题;组建公共法律服务团,走访企业2000余家,开展法治体检280余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14个产业园区全覆盖。
规范依法行政 彰显法治力量
今年7月1日,《沈阳市行政执法“十条禁令”》出台,对影响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随意使用行政强制措施等十个方面,作出禁止性规定。
这是沈阳市不断规范依法行政,彰显法治力量的一个缩影。
为使依法行政在正轨上运行,沈阳市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积极完善行政执法权限协调机制,促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组织有力、运转顺畅;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制度7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2.2万项行政执法事项、2.3万名行政执法人员基础信息,配备执法记录设备1.5万部;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共设定免罚事项1725项,2021年度累计免罚个人3.3万次、企业845家,免罚金额达4109.9余万元;公布行政执法监督举报电话,受理执法投诉77件。
在纠正某执法单位违法处罚案件中,沈阳市司法局依法签发《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撤销该执法单位作出的错误行政执法行为,为某企业挽回直接损失100余万元。
多元化解纠纷 传递法治温度
为了传递法治温度,沈阳市全面建立公正、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使人民群众权益受到公平对待、获得应有尊重。
在此项工作中,沈阳市2637个覆盖城乡的“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纠纷4.8万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8.8万余次;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处纠纷成功率达99%。
在沈阳市浑南区的“张大姐”个人品牌调解室,多年来帮助群众挽损达1000余万元,调解集体信访22件,有事就找“张大姐”已经成为当地居民的生活常态。
沈阳市还组建了行政复议委员会,完成集中复议管辖。全市审结行政复议案件22909件,立案前化解15185件,立案后通过化解方式结案7013件,综合化解率达58.3%,持续位居全国前列。
此外,沈阳市组织各地区、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旁听法院庭审活动,今年1月至5月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98.3%,出庭率比同期发生了质的飞跃。
“与行政相对人面对面进行沟通,释法说理,对缓解当事人对立情绪、减少矛盾冲突起到了积极作用,还能更直观了解本部门在行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沈阳市一名行政机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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