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黄洁 白楚玄
记者从北京市司法局获悉,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经北京市人民政府同意,北京市自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原《北京市行政执法证》同时停止使用。
据悉,北京市行政执法人员持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由北京市人民政府统一制发(国务院实行垂直管理部门和以国务院部门管理为主的部门除外),人民警察等特殊执法岗位的执法证件管理工作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北京市司法局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处处长强晓东介绍,新版行政执法证件包括皮夹、识别卡、佩戴式卡套和挂绳四部分,分别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头像、姓名、二维码、单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有效期等图案和字样。
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实施行政执法活动的身份证明,行政执法人员在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社会公众可以登录北京各区政府和各市级部门门户网站“行政执法公示”栏目查询行政执法人员及证件样式公示信息,也可以扫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上的二维码,对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查询。
记者了解到,此前,北京市司法局按照《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标准样式》,已经组织完成了34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的新版行政执法证件集中换发工作,为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奠定良好基础。
下一步,北京市将以此次全面启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为契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工作,不断增强行政执法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和队伍正规化水平。同时,还将以首善一流标准持续深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行政执法效能和规范化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