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7月6日电(记者汪军)记者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获悉,贵州省遵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姜灵春(副厅级)涉嫌受贿一案,由贵州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六盘水市人民检察院日前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姜灵春作出逮捕决定,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姜灵春曾担任遵义市财政局副局长、遵义市红花岗区委书记、遵义市副市长等职务。2021年12月,姜灵春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贵州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2年6月,姜灵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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