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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福田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黄俊森4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福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唐荣 见习记者 李文茜 通讯员 黄俊森

4月25日,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发布《福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2017-2021)》。

近年来,福田法院主动服务“双区驱动”发展战略,通过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探索创新司法保护举措,在激励创新创造、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文化繁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7年至2021年,福田法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案件18202件,法官年人均结案由2017年的198件增长至2021年的431件;同时,案件审理周期持续缩短,从2017年的158天下降到2021年的121天,审理效率明显提升。

白皮书显示,福田法院以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指导审判,在各类案件审理中科学划定权利边界,平衡各方利益,通过加大调查取证力度、合理确定证明标准等方式,着力解决知识产权诉讼中“举证难”“赔偿低”问题。在著作权纠纷审判中,福田法院在严格保护原则之下,明晰裁判标准,推动司法定价向知识产权市场价值回归,发挥了司法裁判对优秀文化的引领和导向功能;在商标权案件审判中,加强调查取证,细化赔偿数额酌定因素,明确涉地名商标正当使用标准,强化禁令等保全措施运用,加大对知名商标的保护力度,引导商业模式规范可持续发展;在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中,坚持严格与合理保护并重,妥善处理保护知识产权和维护市场竞争的关系,有效防止权利滥用。在审理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公正裁判”原则,有效保护了涉外主体合法权益,助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国际化法治营商环境。在森科公司诉曹某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中,采纳知名度证据解决涉港著作权纠纷,该案入选广东省法院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纠纷典型案例。

同时,福田法院坚持以改革思维破解知识产权维权难题,审理机制不断完善。为破解知识产权权利人“举证难”问题,福田法院积极探索证据披露和证明妨碍制度,强化举证责任制度运用,对拒不履行证据披露义务的当事人,依法作出对其不利的事实推定和责任承担;在深圳市率先探索使用惩罚性赔偿机制,研究课题《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在第二届全国知识产权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获得一等奖,作出全市首例适用惩罚性赔偿判决;吸纳深圳市版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深圳市文化市场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为特邀调解组织,汇聚多元解纷力量,推进调解工作专业化,有效缩短权利人维权周期,降低维权成本;通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实现2021年知识产权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超过80%,独任制适用率超过97%,极大提升了案件审理效率。

福田法院还同步发布了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从近年审理的案件中,重点选取著作权、商标权、不正当竞争、商业秘密等领域有代表性的案件,涵盖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新兴服务业著作权保护、商标侵权领域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互联网电商商标权保护等多个领域,并同步公开裁判文书,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益参考,也为社会公众提供了鲜活的知识产权普法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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