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凡超
最高人民检察院6月25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犯罪案件推进毒品问题综合治理”十大典型案事例,其中陈某南等人贩卖毒品、洗钱案是检察机关高质效办理毒品案件的缩影。
在该案中,广东省检察机关审查发现漏罪漏犯线索,追诉了2名毒品犯罪漏犯、3名洗钱犯罪漏犯。
《法治日报》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3年1月至2024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批捕毒品犯罪6.1万余人,同比下降14%;起诉毒品犯罪6.5万余人,同比下降33%。针对不法分子通过寄递渠道实施贩运毒品犯罪问题,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寄递毒品犯罪的惩治力度,2023年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寄递毒品犯罪2100余人。
强化立案监督
落实重大、疑难毒品案件提前介入机制,能够为检察机关快速、精准、全面打击毒品犯罪奠定扎实证据基础。
“我们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毒品案件831件,精准引导侦查方向,从源头把好质量关。”广东省人民检察院重大犯罪检察部主任杨雅衡说,该院在强化自行补充侦查方面,出台全省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工作指引,共开展毒品犯罪自行补充侦查128件,确保完善案件证据链条。同时,创新“三必”审查方法——“审查逮捕必查、审查起诉必问、审查报告必反馈”,深挖毒品犯罪线索,追诉毒品犯罪漏罪81人、遗漏同案犯226人,确保对毒品犯罪保持震慑。
当前,我国禁毒形势整体向好,禁毒工作成效显著。但受国内外各种因素影响,传统与新型毒品、线上与线下毒品互相交织,禁毒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据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陈国庆介绍,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作用,持续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深挖毒品犯罪线索,积极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及时追捕追诉漏罪漏犯,切实增强打击效果。
最高检重大犯罪检察厅厅长元明表示,工作中,检察机关持续加强对毒品案件的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深挖毒品犯罪线索,依法追诉涉毒漏罪、漏犯;强化审判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借助数字赋能,提升毒品案件法律监督效果。在完善办案规范、提升业务能力方面,最高检针对毒品犯罪案件新情况、新问题,加强法律适用问题研究,制发司法解释、办案指导意见、典型案例,完善办案规范。
精准打财断血
涉毒资产查处是惩治毒品犯罪的重要内容,如果对涉毒资产查处不到位,直接影响禁毒工作成效和反洗钱工作大局。
“最高检于去年7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涉毒资产查处力度的通知》,指导各地检察机关按照‘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总体要求,依法能动履职,加大涉毒资产查处力度,对毒品犯罪‘打财断血’。”元明说,一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涉毒洗钱犯罪1025件1212人,起诉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47件67人,对毒品犯罪中的涉毒资产提出明确的处置意见。
元明表示,工作中,检察机关着重审查涉案财物是否属于涉毒资产,准确区分涉毒资产与合法财产,犯罪分子本人财产与他人的财产,在对毒品案件提起公诉时对涉案财物的处置提出明确的处理意见。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九十八条规定的毒品犯罪分子逃匿,在通缉一年后不能到案或者死亡,依法应当追缴涉毒资产的,及时提出没收违法所得的申请。
各地检察机关发挥捕诉一体工作机制优势,注重发现涉毒资产查处线索,做好涉毒资产补查补证工作,完善涉毒资产证据体系,引导侦查机关对毒品犯罪案件深挖彻查。福建省人民检察院主动融入打击治理涉毒洗钱犯罪工作大局,在全省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打击治理涉毒洗钱犯罪专项活动,以专项工作为抓手落实落细“一案双查”工作机制,强化组织部署,实现上下一体协同推进。在四川省检察机关办理的王某福等人贩卖、制造毒品、洗钱案中,检察机关对涉案现金1282万余元、住宅13套、银行存款541万余元、保险金601万余元、汽车11辆等认定为涉毒资产,法庭审理后依法予以没收。
推进综合治理
“最高检党组提出全面实施数字检察战略,要求强化‘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工作模式,以数字化助力检察工作现代化。我院在研发‘毒品犯罪网状打击与治理平台’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的过程中就是严格遵循了这样的规律。”据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彭颂东介绍,该模型设计之初即紧盯法律监督和社会治理两大功能,更注重办案向治理的延伸,通过大数据建立刑事打击与社会面禁毒之间的紧密联系,产生1+1>2的效果,促进毒品问题诉源治理。
陈国庆表示,最高检继2021年制发“七号检察建议”后,又于2023年5月联合国家邮政局等相关17个部门印发平安寄递专项行动方案,联合开展寄递渠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防不法分子利用寄递渠道贩运毒品,以合作之力深化平安寄递建设。在此过程中,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行政检察等部门无缝衔接,对寄递安全问题全方位履行监督职责,形成综合监督的良好局面。
广东省检察机关与公安、邮政等部门建立协作机制,联合开展“安全寄递专项行动”,共办理毒品案55件,另办理涉枪支爆炸物、危化品和其他禁止寄递物品等案205件,为寄递安全保驾护航。为服务保障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制发《沪苏浙皖检察机关关于加强保障寄递安全工作协作的意见》,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的保障寄递安全工作协作机制,聚焦寄递毒品犯罪跨区域治理,推动检察机关参与禁毒社会治理进入省域协作新阶段。
“下一步,全国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提升毒品案件办理质效,切实强化对毒品犯罪案件的法律监督,确保办案效果。进一步参与毒品犯罪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依法治理,推动构建禁毒综合治理新格局。”陈国庆说。
本报北京6月25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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