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昊
调解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促进和谐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被誉为“东方经验”“东方之花”。
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底开始积极推动“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以下简称“总对总”机制)建设——与有关中央单位协同化解本领域、系统的行业性、专业性矛盾纠纷。此后,“总对总”合作“朋友圈”不断扩大。
近日,“总对总”机制又“上新”。最高法与中央宣传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版权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的通知》,共同建立健全版权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机制。
截至目前,与最高法开展“总对总”合作的中央单位已从2020年的3家发展到15家。最高法与各单位一道把调解挺在前面为各领域纠纷“把脉问诊”,把矛盾化解在诉前、源头,纠纷调解工作也从“解决得了”向“解决得好”转变。
有效发挥机制作用
“总对总”机制建设进展如何?《法治日报》记者从最高法了解到,“总对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范围已覆盖劳动争议、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道路交通、金融消费、银行保险、证券期货、住房建设、知识产权、价格争议等领域。
最高法发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至2024年3月底,人民法院对接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数量从566家、2350人增长到33749家、76862人,分别增长59.63倍和32.71倍。
合作单位接受法院诉前委派调解案件数及调成案件数从2020年的4324件、2776件增长到2023年的190.1万件、148.8万件,诉前委派调解成功案件数增长535.02%,调解案件成功率增长到81.77%。
为加强解纷队伍建设,最高法开展“定制式”指导服务,开展直播培训31期,培训调解员60.4万人次。
“‘总对总’机制具有程序简便、节约成本、减少对抗等优势。”
“‘总对总’机制有效发挥作用,对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
今年年初,最高法与15家“总对总”合作中央单位座谈,“总对总”合作部门给予许多肯定。
“总对总”机制不断优化升级,实现了对接模式从分散向集约转变,调解主体从人民调解参与为主向行业专业调解力量参与并行转变,调解格局从条块分割向一体解纷转变,工作思路从多元化解向多元共治转变。
各类调解优势互补
“总对总”机制为什么能迎来这么多肯定?一起劳动争议案件的成功解决展示出司法实践中“总对总”机制发挥的良好作用。
2023年6月初,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某演艺厅70名员工到龙州县人民法院、县总工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成立的龙州县劳动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请求帮助他们解决被拖欠工资的问题。
员工反映被演艺厅拖欠工资共37万余元,均被以各种理由拖延支付。为尽快化解纠纷,龙州县劳动争议多元调处中心按照“法院+工会+人社+N”诉调对接机制,将案件录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并联系龙州县法院、县总工会和县人社局联合进行调解。
调解团队对案情进行充分研判后了解到,该演艺厅从2020年初至2022年底因经营不佳停业,其间拖欠部分员工工资。2022年底,新股东投资入股后,演艺厅重新开业生意火爆。但新老股东之间就分红问题未能达成协议,导致演艺厅再次停业,拖欠员工工资问题也一直悬而未决。
找到案件问题后,劳动争议化解按下“快进键”。龙州县法院主动与县总工会、县人社局三方协同联系该演艺厅各位股东、部分员工代表到县劳动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进行调解。听取了股东介绍的情况后,调解员在法官指导下,向各位股东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告知拒不支付员工工资及失信后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在三部门的共同努力下,3位股东承诺按各自出资比例承担清偿拖欠工资的责任,并与员工们达成了调解协议。
2023年7月,在龙州县法院、县总工会和县人社局共同组织下,演艺厅向70名员工支付部分工资16万余元,剩余款项也于当年9月底前全部支付到位。
在这起案件中,“总对总”机制充分发挥作用,多部门联合调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缩短了劳动者维权时间成本,节省了司法资源,还在助力优化当地营商环境方面产生好的效果。
“总对总”机制对于做好人民调解、做实行政调解、做强司法调解、做优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动形成各类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工作格局均起到了重要作用。
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今年4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了2023年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有关情况。
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3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257.67万件,其中版权案件172.25万件,约占知识产权案件的66.8%。
如何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更加便捷高效解纷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0年,最高法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建立起“总对总”机制。截至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实现知识产权调解组织全覆盖。到今年4月底,648个知识产权纠纷调解组织和5095名调解员入驻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平台推送案件调解成功率近80%。
最高法与中央宣传部共同建立健全版权纠纷诉源治理和多元化解机制,又为版权解纷规划出新“路线”:最高法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指导各级版权管理部门、相关行业组织、调解机构和调解员通过机构、人员入驻的方式,逐步畅通线上线下调解与诉讼对接渠道,为当事人提供委派委托调解、音视频调解、调解协议制作、诉调对接等全流程在线解纷服务。
北京、安徽、广东、湖南等地版权管理部门已与所在地区人民法院开展合作,探索建立区域版权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北京市版权管理部门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共建“诉非云联机制”,广东佛山版权管理部门与人民法院合作建立版权纠纷“一门式”和解机制。江苏南通版权部门结合纺织产业发展高地特色,设立家纺行业版权纠纷调解委员会,与当地法院等合作通过法院系统“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江苏微解纷”、司法系统“苏解纷”等信息化平台,为家纺企业和印花布市场商户开辟版权纠纷调解“绿色通道”,2023年调解纺织特色领域版权纠纷3200余起,为权利人挽回损失2亿余元。
“总对总”机制下,版权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指导协调作用,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引导保障作用、相关组织的专业调解作用,强化群众和市场主体通过调解解决版权纠纷的意识,依法保护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