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栏有话
执行工作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推动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宁德中院微信公众号推出《为“宁”执行》专栏,集中展示宁德法院执行工作的做法、经验和成果,敬请关注。
近日,蕉城法院组织干警奔赴赤溪镇某农贸市场,成功拘留一名调解后未按约履行的被执行人,有效彰显司法威慑力,维护司法权威。
2010年,黄某斌因经营需要,向黄某新借款15万元。2010年至2022年2月,黄某斌按约支付利息,但之后未再付利息亦未还款,黄某新遂诉至蕉城法院。
在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黄某斌偿还黄某新借款本金15万元及利息10万元,合计25万元,若未按约履行则应偿还借款本息共计30万余元。协议达成后,黄某斌仍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黄某新遂向蕉城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经查控未发现黄某斌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2024年5月13日,根据申请执行人黄某新提供的线索,蕉城法院执行法官到赤溪镇某农贸市场被执行人黄某斌经营的摊位处,将正在卖水产品的黄某斌拘传至法院,并对现场收款码进行取证。黄某斌虽口头表示愿意还钱,但一直未提出任何还款方案,且未如实申报财产,该院最终决定对黄某斌予以司法拘留15日。
蕉城法院将持续保持
对拒执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郑重提醒仍在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
力戒侥幸心理 切莫以身试法
任何规避、阻碍、抗拒执行的行为
都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来源:蕉城法院
编辑:黄连清 | 校对:黄晓萍 | 审核:郑少华
[ 责编:张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