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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以售演唱会门票为名骗百万元 海口龙华法院宣判一起诈骗案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聂秀锋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一宗涉及办理研究生学历证书、落户及购买演唱会门票的...

  本报讯 记者邢东伟 翟小功 通讯员聂秀锋 近日,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对一宗涉及办理研究生学历证书、落户及购买演唱会门票的诈骗案进行宣判,被告人安某因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多名被害人共计165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据悉,安某自2020年1月起至2023年6月,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发布虚假信息,以办理研究生学历证书、海口落户及售卖周杰伦演唱会门票为诱饵,实施多起诈骗行为。受害者包括多名急于提升学历、解决户口问题或购买热门演唱会门票的当事人。

  在办理研究生学历证书方面,安某向被害人承诺,可以通过“特殊渠道”办理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并保证所办学历可以在学籍网上查询到。被害人支付了相应费用,但未能获得任何学历证书。

  在办理海口落户方面,安某同样利用虚假承诺,谎称可以帮助多名被害人将户口迁往海口市。被害人共支付了15万元的办事费用,但安某未能兑现承诺,费用也未退还。

  此外,安某还以售卖演唱会门票为名实施诈骗。他通过社交账号发布虚假信息,谎称自己有大量正规来源门票出售,导致多名被害人上当,涉案金额达138万余元。

  2023年6月,民警在海口市美兰区某小区将安某抓获。经查,安某骗得上述钱款后,用于归还借款、还房贷、买汽车及日常花销。

  龙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安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65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被告人安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自愿认罪,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轻处罚。

  根据被告人安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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