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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严把原料质量关,依法查验食用农产品原料的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切实保障预制菜产品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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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万静
近年来,预制菜食品行业市场正在以惊人的速度迅猛发展。如何让消费者吃得放心,花钱花得明白?如何规范发展预制菜?如何对预制菜生产销售过程开展标准体系化建设?
这一系列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问题,近期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得到清晰的答案。
《通知》首次明确了预制菜定义和范围,强化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明确了推动预制菜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标准体系建设的方向。
范围不再泛化
什么是预制菜,它的界限范围在哪里,一直是令消费者疑惑的问题。
对此,《通知》明确,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
预制菜产业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食品产业,呈现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的特点,其产业链条长、关联广、技术要求高,在促进农产品深加工、食品工业转型、消费升级、创业就业等方面均有积极意义。但预制菜也面临范围泛化、标准不统一、产业政策扶持范围不一致、群众忧虑预制菜添加防腐剂等问题。
对此,市场监管总局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有关负责人指出,预制菜范围应当兼具预制化和菜肴的特征。
一方面,预制菜要突出工业化预加工特点。预制菜应当具备和符合规模化、标准化、洁净化、规范化食品生产加工特点和要求,更好发挥食品工业化优势作用。企业生产预制菜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符合国家关于预包装食品法律法规和标准有关要求,加强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贮存运输、销售使用全环节的风险管控。考虑到连锁餐饮企业广泛应用中央厨房模式,其自行制作并向自有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成品菜肴,应当符合餐饮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中央厨房制作的菜肴,不纳入预制菜范围。
另一方面,预制菜要突出菜肴属性。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简单加工未经烹制的净菜类食品,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属于预制菜。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披萨等主食类产品不属于预制菜。
此外,《通知》在预制菜的定义中强调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加热是指将食品加热到可食用状态的过程,即针对已经预加工熟制的产品在食用前的简单复热。熟制是指经炒、炸、烤、煮、蒸等将食品熟制的过程,即在预加工阶段并未完全熟制,需要彻底熟制后方可食用。不经加热或者熟制就可食用的即食食品,以及可直接食用的蔬菜(水果)沙拉等凉拌菜,也不属于预制菜范畴。
禁添加防腐剂
既然预制菜要突出工业化预加工特点,那么,标准化体系化生产加工的规范是必不可少的。
为此,《通知》提出要推进预制菜的标准体系建设,具体包括两方面:研究制定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统筹制定严谨、统一的覆盖预制菜生产加工、冷藏冷冻和冷链物流等环节的标准,明确规范预制菜食品安全要求;研究制定预制菜质量标准,推动研制预制菜术语、产品分类等质量标准,加强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衔接。鼓励依法制定包括产品质量、检验方法与规程等内容的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
一直以来,预制菜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缺失,被认为是目前预制菜频发行业乱象、陷入诸多争议的根本原因,也是引发消费维权的主要因素之一。
不过,可喜的是,预制菜标准体系建设工作终于有了破冰迹象。据了解,预制菜国家标准体系的构建及相关标准制订内容,已于2023年年底形成报送稿,送审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而地方政府关于预制菜食品安全标准的工作已经率先启动。
今年2月5日,山东省威海市政府对外发布《海洋预制菜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预制菜 冷冻鱿鱼制品加工技术规范》两项预制菜地方标准。
2023年上海市已经实施的《预制菜》《预制菜生产加工卫生规范》两项团体标准,为上海当地预制菜的生产与发展指出了一条清晰的道路。该标准要求预制菜在感官上面要“复原率超过70%”,这无疑是预制菜标准制定的一大创新。
记者注意到,《通知》对于预制菜行业也提出了较高的监管要求。这首先表现在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方面。《通知》督促预制菜生产经营企业,要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生产经营风险管控,严把原料质量关,依法查验食用农产品原料的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严格食品添加剂使用,切实保障预制菜产品食品安全。
《通知》规定预制菜不添加防腐剂有何考虑呢?对此,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就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满足消费者对预制菜的更高期待。”
预制菜作为广大消费者的“一日三餐”,消费者在追求快捷便利美味的同时,对预制菜使用防腐剂十分关注。预制菜虽经过工业化预制,但仍属于菜肴范畴,消费者在菜肴烹制过程中一般不添加防腐剂,规定预制菜中不添加防腐剂更加符合消费者期待。
同时,这样规定的目的也是兼顾产业实际,引领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方向的需要。食品添加剂“非必要不添加”“在达到预期效果的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食品添加剂在食品中的使用量”已经逐步成为行业共识。预制菜通过冷冻、冷藏等贮存条件和杀菌后处理工艺,无使用防腐剂技术必要性。此外,严守安全底线,也符合预制菜风险管控要求。预制菜在生产、贮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对环境、温度、湿度、光照等有较高要求,应当加强全链条食品安全风险管控,不同类别预制菜应严格符合相应的冷冻冷藏等条件要求,以保障食品安全。
推动健康发展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对预制菜的“明示”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发展和安全,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按照预制菜原辅料、加工工艺、产品范围、贮藏运输、食用方式等要求从事预制菜生产经营活动。大力推广餐饮环节使用预制菜明示,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据业内统计,目前我国预制菜加工企业超过7万家,2023年产值突破5000亿元,正加速驶向万亿元赛道。
为此,《通知》也对健康发展预制菜食品行业产业提出了具体的部署:增强优质原料保障能力。指导食用农产品原料生产集中区加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相关设备设施投入,持续推进“第一车间”建设,提升食用农产品原料商品化和标准化水平;指导农产品种植户、养殖户科学用药,严防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风险,保障农产品原料品质安全。鼓励预制菜生产企业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协作关系,保证食用农产品原料来源稳定、安全可靠。
提升关键技术创新研发水平。鼓励预制菜企业联合科研单位开展气调保鲜、精准保鲜与品质调控等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着力解决风味衰减难题;创新非热加工、微生物控制、微胶囊包埋、营养与风味稳态化等技术工艺,减少营养成分损失,提升产品品质和口味复原度;鼓励预制菜企业使用新型产品包装材料,减少包材使用量、提升包装强度,防止食品过度包装。
加快先进生产工艺装备应用。鼓励研发食用农产品原料预处理关键设备,加强去皮剥壳、分选分级、清洗切割等预加工装备应用,提升原料智能化、保鲜化处理水平。推广应用适应预制菜发展的加工、包装、仓储、物流等先进设备,提升关键工艺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流通效率。
积极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支持地方推进预制菜产业集聚区建设,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提高集约化规模化效应。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产业联盟等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推进预制菜品牌培育,发挥规模企业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开展预制菜口味、品质、营养等第三方评价活动,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预制菜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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