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昊
诉源治理要常抓不懈,法院如何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如何把上级法院指导脱“薄”工作的责任落实,夯实法院发展的根基?根本是理念跟上,以审判工作提质增效助力高质量发展赋予人民法院怎样新的更重责任?带着这些问题,3月26日至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最高法调研组赴陕西法院调研。
调研组欣喜地看到,陕西法院在省委领导下,走出了以诉源治理促纠纷下降、以更多精力促社会治理的良性发展之路,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咸阳市乾县法院被确定为首批薄弱院以来,最高法联系帮扶院领导、省高院、市中院以及市委、县委领导高度重视,多次实地调研,共商帮扶举措。该院紧紧抓住脱“薄”机遇,针对审判质效长期靠后等重点问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
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座谈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方燕、朱晓丽、张文琪、胡炳樑,全国政协委员祁志峰对法院工作给予高度评价,结合履职和调研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22条意见建议。陕西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介绍了陕西法院的工作情况,重点谈了问题不足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对陕西法院工作提出要求。张军认真记录,对意见建议逐一回应,与大家共商进一步做好法院工作的思路举措。
张军指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重要的是积极能动履职,狠抓‘九分落实’。”结合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张军对陕西法院下一步工作提出3点要求——
“关键少数”要担起管理责任。案件质效怎么样,“关键少数”是关键,管理必须跟上。院庭长不能只关注经手的或是自己直接办理的具体案件,把自己只当作对照法条办案的人,而要认识到肩负的管理责任,通过具体办案,发现问题、总结教训、拿出举措,不断强化、优化对分管部门、条线的管理,通过抓班子、带队伍、强监督,带动大家整体工作质效不断提升。要坚持党的建设与业务建设相融合、队伍管理与审判管理一体抓,以审判工作质量、效率、效果检验党的建设和队伍管理成效。要运用好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和全员绩效考评两大抓手,结合工作实际做实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管理。
审判工作要担起社会责任。要依法稳妥处理关系民生的案件,把握好“稳”和“进”的关系,引领公众法治意识养成、引领法治进步、引领社会发展。要关注案件成因和反映的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完善社会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少年审判刑民行“三审合一”,面对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戾气深重,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婚姻家事案件以及涉学校保护民事、行政案件中,要把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放在更重要位置予以考量,共同担起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司法保护的更重责任。要以审判工作提质增效促进降低社会运行成本,减少老百姓的操心事、揪心事,更加自觉、更深层次服务高质量发展,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法院干部要担起政治责任。管理责任、社会责任最终要靠每一名法官、法官助理、司法行政人员在工作中具体落实。要深刻把握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提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优越性的认识,更加自觉坚定“四个自信”,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增强大局意识,善于跳出案件本身,从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高度妥善处理具体个案,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
调研组还看望了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干警。张军指出,要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结合审判实践落到实处,进一步做实老百姓“家门口的最高人民法院”。
调研期间,张军与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一德,省委副书记、省长赵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兴宁,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渭南市委书记樊维斌,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旭光举行了工作会谈。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韩德洋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