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今年3月22日是第三十二届“世界水日”。3月22日至28日是第三十七届“中国水周”,主题为“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连日来,全国各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增强公众的节约用水意识。
我国人多水少,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节水是缓解水资源短缺的关键环节。近年来,我国全面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推动节水制度、政策、技术、机制创新,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大幅提升,全社会节水意识明显增强。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市用水需求日益增长,而现实中水资源浪费现象仍常有发生。比如不少人在刷牙、洗澡涂沐浴露时不关水龙头;一些会议、比赛、庆典活动结束后,会出现大量没有喝完而被遗弃的矿泉水。此前,有记者调查发现,在一些缺水型城市,大量优质自来水被用于绿化浇灌、道路清扫、施工降尘等,再生水被直接外排河道;个别干旱地区甚至违规建设“景观湖”。由此可见,节水工作依然艰巨,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刚性约束,不仅要用硬规则使节水成为企业和个人的自觉行动,而且要通过硬指标、硬措施来强化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值得关注的是,国务院近日公布的《节约用水条例》,立足我国基本水情,针对节水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工业、农业、生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综合性的节水措施;从取、供、用、排和非常规水利用等维度对全过程节水作出了诸多规定,既完善了节约用水的激励机制,也强化监督执行,严格法律责任,为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保障国家水安全夯实了法律基础,将极大增强全社会参与节水的内生动力,让节水行动更有力度,从而形成节水型生产生活方式。
水资源用之不觉、失之难存,必须精打细算用好,从严从细管好。节约用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无论是政府及相关部门,还是各行各业和每一个人,都要积极行动,落实践行保护和节约水资源的责任,在节水上下足“绣花”功夫,让节水、爱水、惜水、护水成为工作和生活的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