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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肉经“特殊加工”竟变身牛羊肉流入烧烤店 嘉兴南湖检察监督预制半成品食品掺杂掺假问题

  本报记者 王 春  本报通讯员 杨晓伟  猪肉经过“特殊加工”,摇身一变成了“物美价廉”的牛羊肉流入烧烤店,到了消费者的餐桌上...

  本报记者 王 春

  本报通讯员 杨晓伟

  猪肉经过“特殊加工”,摇身一变成了“物美价廉”的牛羊肉流入烧烤店,到了消费者的餐桌上。一次普通的检查,引发了一场检察机关和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开展的食品安全保卫战。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朱轶群收到了来自市场监管部门的最新战报:继被告人侯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中间商崔某被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罚没86.14万元,针对市场上预制菜的专项检查也初有成效。

  2023年8月7日,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嘉兴市南湖区一家烧烤店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店铺以猪肉冒充牛羊肉对外销售,执法人员现场将涉案的假冒牛羊肉予以扣押并向南湖区公安分局移送案件线索。

  民警调查发现,烧烤店的牛羊肉串绝大部分是从崔某的食品经营部进货,而崔某也只是一个中间商,其供应给烧烤店的肉制品来自老板侯某。2023年8月9日,犯罪嫌疑人侯某在嘉兴海宁被公安机关查获。

  南湖区检察院审查认定:2023年4月以来,被告人侯某在其作坊内,将猪肉经过加工后制作成假冒牛肉串、羊肉串并进行销售,其销售对象包括崔某开设在南湖区内的食品经营部。经统计,被告人侯某累计销售金额达150余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侯某的行为,应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2023年12月28日,南湖区检察院对被告人侯某提起公诉。

  大量的掺杂掺假牛羊肉串流入市场,严重威胁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在办理侯某案件的过程中,2023年9月27日,南湖区检察院同步与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崔某销售假牛羊肉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磋商,建议根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崔某进行处罚,同时启动专门针对半成品食品的专项检查。

  接着,南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南湖区检察院会商制定了涵盖线上线下的检查实施方案,线上主要在平台中梳理出辖区内主营“烧烤”“烤肉”“牛羊肉制品”等类餐饮服务的商户,排查其是否存在掺杂掺假、超范围经营等问题;线下对辖区内销售牛羊肉制品、烧烤串物、预包装菜品等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目前执法部门累计发动乡镇、街道食安办在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检查401家次,发现违规销售散装火锅丸类烧烤串物、预制半成牛羊肉制品标签不符合要求、冷冻预包装菜品冷藏条件不达标等线索16条,涉案货值10万余元;约谈商家5家,行政处罚2家;没收、销毁掺杂掺假、过期变质食品150余件。”朱轶群介绍。

  “随着生活节奏的加快,预制半成品食品在城市中逐渐形成一定的市场,但与此同时,预制半成品食品掺杂掺假、过期变质、标签不规范、冷藏条件不达标等食品安全问题也随之凸显。”朱轶群说,针对预制半成品食品销售新业态、新情况、新问题,检察机关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联合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依法惩治食品领域违法行为,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共同维护广大消费者餐桌上的安全。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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