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杨傲多
□ 本报通讯员 李敏
“我们身在异国他乡,不懂当地语言和法律制度,当时真是投诉无门。回国后我们向检察院求助,检察官为我们尽心尽力解决问题,真的太感谢了。”
近日,来自四川省营山县的农民工杨某向《法治日报》记者讲述了自己曲折的讨薪经历:六七年前,他和38名工友怀揣“淘金梦”,前往非洲国家安哥拉务工。其间,雇主唐某一直拖欠工资。无奈之下,杨某和工友们回国后向检察机关求助。后经检察官多方协调,双方和解并约定还款计划。目前,第一笔执行款100万元已支付。
聚焦农民工急难愁盼,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四川检察机关通过履行支持起诉职能,给予特定人群特殊关怀的生动缩影。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四川检察机关共办理支持起诉案件4307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追讨欠薪案2300多件,追回农民工欠薪5580万余元,涉及农民工4183人。
“实践中,向检察机关提出民事支持起诉申请最多、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最多的是农民工、残疾人、遭受家暴妇女、老年人等群体。”四川省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王昱说,四川省检察机关建立“支持起诉+司法救助”“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等复合型办案模式,运用综合治理方式搭建特殊群体维权保障体系,通过多元施策,最终实现群众利益得到依法充分保护,基层矛盾得到及时就地化解的目标。
支持特殊群体起诉
助力甜橙基地复产
“村里1000多亩甜橙基地之前是撂荒的,是检察官帮助在基地务工的村民追回欠薪,还助力甜橙基地恢复生产。今年种植的千亩甜橙已被经销商分批预订,可以给村民带来稳定的经济收入。”谈起检察机关帮助甜橙基地恢复生产的事,泸州市古蔺县太平镇九龙村党支部书记王安康充满感激。
2017年,古蔺县某合作社流转九龙村集体土地1700多亩用于甜橙种植、畜禽养殖等产业,雇请王某等119名村民从事甜橙种植、锄草、施肥、采摘等工作。但2021年3月至2022年1月,该合作社陆续拖欠王某等村民工资共47万余元。被欠薪村民多是留守老人,没有其他收入来源,被拖欠薪资少则几十元,多则上万元。拿不到工资,村民们不再干活,流转的土地便撂荒了。
2023年3月,泸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四川省首个保护特殊群体支持起诉中心,全市7个基层检察院相继成立支持起诉团队。王某等村民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是古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胡小芹从泸州市检察院支持起诉办案团队接到的第一条线索。
“我们对涉案合作社的经营现状、还款能力展开调查,实地走访农户了解情况,逐个查清村民被欠薪的具体金额。”胡小芹介绍,对事实清楚无争议的7起案件,古蔺县检察院出具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村民起诉讨薪;对其他案件,通过“法检联调+诉前和解”通道,携手法院在诉前阶段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涉案合作社与村民在相互谅解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古蔺县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确认合作社按40%、30%、30%的比例分三期在2025年3月31日前付清余下欠薪。
针对涉案合作社经营困难,无力支付村民土地流转租金这一情况,古蔺县检察院与当地政府沟通协商,与合作社代表座谈,促成合作社出具同意书,授权当地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代管甜橙基地,以便尽快恢复生产。
“高质效办理支持起诉案件,实现多方联动,我们践行了帮助特殊群体走出维权困境的初衷。”古蔺县检察院检察长邵鸿说。
据了解,泸州市两级检察院成立“保护特殊群体支持起诉办案团队”,建立集支持起诉案件线索收集、研判、分流、办理于一体的工作平台,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协助收集证据、协调法律援助、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联合行政机关进行综合救助等服务,充分保障特殊群体获得公平、公正救济的权利。
南充、广元、巴中等多地检察机关与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建立府检联动机制,以互通信息、强化协作、合力督促等方式开展全过程联动,更好地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
巧解跨境执行难题
帮跨国务工者讨薪
拖欠39人工资共计493万元——杨某和工友在安哥拉务工期间,姚某以担保人身份在工资决算书上签名,双方约定2018年5月前结清所欠工资。但直到2020年,仍有450多万元工资未支付。
2020年5月,杨某发现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检察院“群众家门口检察院”App可以在线提出法律监督申请,于是和工友们一起向检察机关求助。
“因雇主唐某、担保人姚某行踪不明,法院受理后依然面临难以送达法律文书、无法及时开庭等问题。为尽快追回欠薪,我们兵分两路,一路商请公安机关协助查明唐某、姚某二人的基本信息,另一路根据杨某及其工友提供的二人行踪线索,督促法院及时处理。”办案检察官任专祥介绍,经过多次努力,法院最终锁定二人行踪。
2020年11月,营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唐某、姚某向杨某等39人支付劳务费及利息共465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的3年间,二人仍不履行给付义务。营山县检察院为杨某等39人每人申请了5000元司法救助金,却只能缓解燃眉之急。杨某等人多次申请强制执行,但直到2023年,“血汗钱”仍没有兑现。法院调查认定,唐某、姚某二人的国内资产有限,无法覆盖执行标的,其主要经营产业在境外,暂难处置。将唐某、姚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采取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后,法院作出终结本次执行裁定。
杨某和工友万般无奈,再次来到营山县检察院。办案检察官多方协调、深入调查,发现因产业主要在境外,唐某、姚某有跨境往返的日常需求。检察机关依法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意见,建议对唐某、姚某采取限制出境措施。被限制出境后,唐某、姚某主动到案说明情况,希望法院解除其出境限制。2023年5月,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约定还款计划,确定还款比例。目前,第一笔执行款100万元已支付。
据任专祥介绍,该院与营山县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会签《关于建立赴境外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护协助配合工作机制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在办理欠薪案件中的分工与协作,取得良好效果。
逐步打破地域限制
增强司法保护质效
“老张说,他原本担心事情会拖很久,没想到不到半个月就收到了赔偿款。他再三托付我,让我代他表达感谢。”四川省泸州市驻浙江省农民工党委书记罗太奇近日来到泸州市检察院,代表当事人向检察官表达谢意。
泸州人老张在浙江省慈溪市周某开办的门窗加工安装公司工作。2023年4月,他在工作过程中因工友操作失误,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医院确诊为肋骨骨折,住院共花费医疗费用4700多元。周某拒付相关治疗费用,双方多次商谈都未达成一致意见。老张通过泸州市驻浙江省农民工党委工作平台向泸州市检察院提交了工伤损害赔偿纠纷支持起诉申请。
因纠纷发生在宁波,泸州市检察院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以及和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会签的《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将该案移送慈溪市人民检察院。
两地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审查案件材料,厘清案件基本事实和法律关系。经查,老张在工作时间因工受伤属于工伤认定范畴,可获得相应赔偿,但周某拒绝提供公司营业执照等材料,导致工伤认定无法进行。
针对这一情况,两地检察机关共同制定工作方案:一方面联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为老张聘请法律援助律师,帮助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周某公司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帮助老张申请工伤认定;另一方面主动联系周某释法说理,并委托当地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组织双方调解。
2023年7月17日,老张与周某达成诉前和解协议,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据了解,2023年6月以来,泸州市检察院相继与广东深圳、浙江宁波、江苏南京、福建厦门等十地检察机关建立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分别就案件管辖、线索移送及协作调查机制、联合办案机制、定期会商及信息共享机制等达成共识。泸州市检察院还依托该市人社局,与泸州市驻北京市、山东省等地的农民工党委就支持起诉工作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
“跨区域协作机制运行至今,我市检察机关已成功办理跨区域支持起诉案件9件,帮助外出务工人员获得医疗赔偿费80多万元,追回拖欠的农民工工资50多万元。相信各地检察机关之间协作配合,将绘就更大的维权同心圆。”泸州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梁静说。
记者获悉,四川已经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等主要劳务输出大省与输入大省的12个省(市)检察院和10个市级检察院会签了《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框架协议》和《加强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实施意见》,多地检察机关将共同探索建立省级层面民事支持起诉跨区域协作机制,逐步打破地域限制,为更多困难群体寻求司法保护提供便利,不断推动民事支持起诉制度创新发展。
在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中国政法大学共建检察基础理论研究基地执行副主任胡思博看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可直接增强一方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的基本力量,弥补其诉讼能力的不足,还可进一步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民事纠纷及时有效解决。
“四川检察机关开展的支持农民工等特殊群体起诉工作,除了完成上述基本功能外,最大的亮点在于实现‘双跨’运行,即多家检察机关跨省联动和对跨国民事纠纷的处理。‘双跨’标志着四川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工作面向更广、更深的领域开拓,具有创新示范意义。”胡思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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