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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面铜镜背后的守护文脉之战

□ 平安特稿□ 本报记者 董凡超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坐落着一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宗喀大慈宏觉寺。2020年6月,西宁市人民检察院...

□ 平安特稿

□ 本报记者 董凡超

在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坐落着一座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宗喀大慈宏觉寺。

2020年6月,西宁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文化旅游广电局联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干警在对辖区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摸排走访时发现,宏觉寺重要组成部分前香厅因历史原因先后被几家工厂和一所学校占用。前香厅年久失修,除梁架结构保持原状以外,屋面塌陷,个别立柱下沉倾斜,山墙、门窗都已严重损毁,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此后,城中区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推动区政府拨付专款用于企业安置补偿及车间、办公楼的拆除工作。经过不懈努力,目前所有修缮项目已全部竣工,并经青海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批准挂牌成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体验馆”。

文物是传承国家历史文脉的重要载体,其所蕴含的物质价值和文化价值具有天然的公益属性。然而,当前文物犯罪呈现出团伙化、职业化和智能化趋势,盗掘、盗窃等上游犯罪多发,下游倒卖、销赃行为隐蔽,且有向网络发展蔓延等特点。

对此,最高人民检察院部署各级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做优文物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筑牢文物安全底线,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守护国家历史文脉。

开展专项行动

铜镜是中国古代青铜艺术的代表之一,既是古代人民不可缺少的生活用具,又是精美的工艺品。

2014年,林某某等4人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平乐县平乐镇一个汉代土坑墓中,盗掘出一级文物昭君出塞镜,经被告人郭某某、张某某等5人倒手后,转卖给河南洛阳的李某甲。2021年9月,昭君出塞镜被李某甲转卖后,在展出时被公安机关查获。

检察机关提前介入侦查后,针对文物案件隐蔽性强、证据收集固定难度大的特点,邀请文物专家全程参与提供专业意见,制定个案证据标准指引完善证据体系,全面深挖漏罪漏犯,共计追捕11人、追诉7人,查清了文物盗掘、盗窃、倒卖、收赃等犯罪链条,摧毁了涉案文物犯罪网络,与公安机关联合追缴被倒卖文物41件、查获其他私藏文物1386件。

该案是检察机关与文物行政部门密切配合、完善涉案文物鉴定“随警作战”机制的一个范例。

2023年,最高检协同国家文物局等6部门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行动,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起诉损毁文物、盗掘古文化遗址或古墓葬等犯罪1791人,同比上升29.9%。

最高检第一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说,针对文物犯罪多呈现链条化的特点,检察机关围绕文物交易纵向深挖关联犯罪,上追盗掘、盗窃,下查倒卖、销赃、走私,实现全链条打击、一体化防治;此外,还同步引导侦查机关追捕涉案人员与查清涉案文物去向,积极推动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

在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方面,全国检察机关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动工作机制,通过提前介入重大案件、案件会商等方式,对案件定性、法律适用、证据固定等提出意见,确保精准打击;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及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确保深挖彻查;同时强化与高校、科研单位的联系,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建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或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充分发挥检校双方优势,推动解决涉案文物鉴定难题,深入开展文物保护领域案件办理的理论和实践探索。

彰显监督刚性

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口海防遗址是目前国内保存最为完好的海防体系和海防纪念遗产,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吴杰故居是镇海口海防遗址14个遗存点之一。徐宅是镇海区文物保护单位,是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

2019年2月,宁波市轨道交通2号线二期工程某地铁站基坑开挖,挖掘作业直接导致位于工地附近的吴杰故居、徐宅地基沉降、墙体开裂,并间接加剧了原有的自然损坏,对文物造成不可逆的破坏。在涉案企业拒不支付修复费用、文物部门也没有执法依据的情况下,检察机关及时启动民事公益诉讼程序,推动企业承担赔偿责任。目前,涉案公司已支付第一期300万元修缮费,文物修缮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诉”的确认,不仅可以彰显监督刚性,更能体现司法裁判价值引领作用。

数据显示,2023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公益诉讼2678件。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说,检察机关在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的案件中,始终坚持行政机关维护公益的第一顺位,在行政机关穷尽行政手段仍不能有效保护文物时,检察机关可通过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究违法行为人责任,进一步实现对文物的有效保护。

2023年10月20日,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明确人民检察院可以对有关违法行为提起公益诉讼。目前,全国已有22个省级人大常委会出台专项决定,明确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公益诉讼新领域案件范围。

在加强规范引领方面,最高检针对一些基层检察院线索发现难等问题,总结梳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里具有普遍性和苗头性的违法问题,分门别类制作常见问题索引;就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公益诉讼的立案标准、证据规则、诉讼请求、损害鉴定等出台办案指引,为各地规范统一办案提供操作指南;继续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适时对外发布办案质效好、社会影响大的典型案例。

坚持协同保护

“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保护公益的最终目标高度一致。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对行政机关既依法监督又强化协同配合。”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介绍说,2023年以来,最高检与国家文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先后赴江苏、福建、北京等地开展联合调研,在明确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诉讼保护重点协作范围等方面深化共识。辽宁、山西等省级检察院与省文物局会签协作意见;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与省住建部门就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建立协作机制;甘肃省检察机关与文物部门联合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

与此同时,最高检立足文物和文化遗产丰富性、地域性等特点,指导地方检察机关结合本地特色以专项形式开展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最高检部署沿大运河8省(市)检察机关开展大运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办案活动;河北、内蒙古、甘肃等地检察机关积极开展长城保护;黄河流域检察机关联手强化黄河文化遗产保护;山西、贵州等地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诉讼保护专项行动,办理了一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办案过程中,各地检察机关一方面注重运用大数据技术发现案件线索,借助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方式调查取证,提升办案质效;另一方面,邀请文物保护专家、高校科研人员、文化遗产传承人等组成专家人才库,为办理文物保护案件提供专业指导意见。浙江、福建等地通过构建、运用法律监督模型进行大数据碰撞,发现了大量违法线索;陕西多地检察机关组建文物保护专家库,为高质效办案提供专业支撑。

“最高检将加强与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等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深化线索移送、会商研判、调查取证、联合调研、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适时研究制定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执法司法协作意见。”最高检第八检察厅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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