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张维
加快健全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必备、维护国家安全所急的制度体系,完成行政法规清理;
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乱象,在全国部署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刀刃向内”,依法严格纠错,有效化解行政争议,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实施,为行政复议充分发挥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奠定坚实基础;
市县法治建设实践深入推进,中央依法治国办通过真督实察并推动问题整改,促进各地区不断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法治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示范创建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进机制继续发力,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已部署启动,努力实现“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的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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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纲,崇法善治。2023年,一个个充满生机活力、令人更加向往的法治政府建设新景象,形成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断迈出新步伐。
紧扣高质量发展需求
完成51件重点新兴领域立法
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2023年,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传染病防治法修订草案、文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保守国家秘密法修订草案、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学位法草案、学前教育法草案、关税法草案等已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社会保险经办条例、领事保护与协助条例、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等行政法规已制定出台;
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草案、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修订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是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完善金融监管制度的第一部行政法规……
2023年,司法部紧扣高质量发展立法需求,突出重点、急用先行,完成51件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项目,同比增长96.2%,国务院已审议(审批)34件;对现行604部行政法规开展新中国成立以来规模最大的集中清理,组织开展三批一揽子修改和废止。备案审查法规规章3021件,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为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设立全国生态日等提供法治保障。
加大释法宣传力度,通过会同有关部门以答记者问、组织专家撰文等形式加强对新颁布行政法规的解释、解读。
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取消和调整33个罚款事项
“徒法不能以自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23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明确了今后三年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6个方面17项工作举措,专门就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一刀切”执法、简单粗暴、野蛮执法、过度执法、机械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乱象作出部署。
行政执法怎么样,人民群众有了更多发言权。今年,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在司法部的部署下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工作指引也正在司法部研究起草中。
涉及行政执法的关键环节,在2023年取得进一步突破。司法部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的工作指引》,督促指导地方和部门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
就人民群众关心的罚款问题,司法部牵头组织国务院部门开展罚款事项清理,完成全部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的4500多个罚款事项的逐一审查。研究起草并报请国务院印发《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明确取消9个领域33个罚款事项,涉及7部行政法规和6部部门规章,其中32个事项涉及经营主体。司法部还研究起草进一步规范监督罚款设定和实施的政策文件,拟从罚款的设定、实施、监督等角度,提出具体要求,细化制度规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
作为对执法行为的重要监督方式,2023年以来,全国行政复议共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约2.7万起;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3600多份,有力促进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统计还显示,2023年全国行政复议已立案超过30万件,其中涉及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行政复议案件6.4万件,解决了一大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日益彰显。
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经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制度作了全面完善,重点解决制约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突出问题,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制度效能,有望在未来对执法行为的监督更加有力。
推进法治建设
各地制定1648项整改措施
市县法治建设实践深入推进。
2022年11月至2023年1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向山西、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湖北、贵州、云南八省反馈了市县法治建设工作实地督察的意见及问题清单,部署八省结合实际制定整改方案,后续通过会议调度、跟踪指导等方式,推动问题整改出实招、做实功、见实效。截至目前,各地针对反馈问题制定的1648项整改措施,已完成1644项,其他4项正在持续推进中。
山西针对个别政策文件违反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定的问题,部署开展专项整改,并以个案整改推动全省同类问题一体解决。
辽宁连续两年推出法治政府建设10项重点任务,解决“卡脖子”问题126个;推动全省100个县(市、区)党政“一把手”包保解决法治领域“钉子案”131项。
河南深化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全力推进涉党政机关未履行生效判决专项清理行动,390起案件全部履行完毕或者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协议。
贵州针对忽视法律程序违法强拆典型案例进行深入查纠,对涉及的2名县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查缺补漏,堵塞执法漏洞。
督察重在压实主体责任,自上而下传导外部压力;示范创建重在树立标杆,自下而上激发内生动力,共同形成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有效合力。
为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引向深入,以示范带发展、以创建促提升,2019年、2021年,中央依法治国办连续组织开展了两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共评选出90个综合示范地区和83个单项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创建活动,各地区不断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推进,补短板、强弱项,营造了法治政府建设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培树了一批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先进典型。2023年4月,中央依法治国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部署启动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同时,印发《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2023年版)》、操作指南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评估方式、细化评估标准,提升示范创建活动的精准度、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地区高度重视、积极踊跃参与第三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河北、新疆等地高规格组织召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工作会,省级政府主要领导与会就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作动员部署。重庆、宁夏等地将争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纳入本地区法治建设规划纲要、行动方案等,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目标部署推进。目前,各地已完成综合示范候选地区和单项示范候选项目初审推荐工作,司法部正积极指导各地进行网上信息填报,通过线下培训对各地区指标填报工作进行统一辅导。2023年11月底,中央依法治国办举办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培训班,将示范创建活动作为重点培训内容,进一步引导各地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好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为了确保示范创建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司法部将委托第三方组织开展书面评审、实地评估、人民群众满意度测评等环节工作,预计今年下半年评选出第三批综合示范地区和单项示范项目。
紧抓“关键少数”
依法履职意识能力显著增强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治国理政,关键在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开展述法是紧抓“关键少数”职责落实的重要举措。2023年,中央依法治国办持续加强对各地区述法工作的统筹部署、跟进指导,派员列席新疆、江西、河南等地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题述法会议。各地持续深化实践,述法日渐由“关键少数”行为规范转化为思想共识,呈现出从抓落实到谋创新、抓形式到显实效的积极态势,述法主体和开展形式不断丰富发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依法履职意识和能力显著增强。
江苏开展述法现场群众质询,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群众代表,就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述法报告中重点工作进行当面质询,述法同志现场回应群众关注。苏州出台《述法评议工作规定》,突出“应述尽述”“见人见事”,实现法治建设从抓好“关键少数”到“关键少数”来抓好的转变,通过述法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各方面工作法治化。
青海推动市县层面广泛开展现场专题述法,区县“一把手”对乡镇及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情况进行点评,充分发挥述法作用,夯实市县法治建设基础。海东市平安区推动专题述法、季度述法和年终述法多方式融合,常态化推进述法工作。
在山东省滨州市,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2023年11月双双取得公职律师证,成为一时美谈。这也是对作为“关键少数”的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最生动的诠释。
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作用也在有效发挥。辽宁制定持续改善法治环境服务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行动方案,推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30项措施;出台民营企业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对全省22个重点产业集群所涉517家企业建立重点服务名单,把法律服务送上门、法治工作做到家。江苏开展“法治惠民提优行动”,在全省征集法治惠民实事,选择“建立完善根治欠薪长效机制”等十项法治惠民实事重点推广,有效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
回首处,跋山涉水未停步;望征途,初心一如来时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中都充分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