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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部门拟建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披露,由国家标准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工作方案》(...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万静 

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披露,由国家标准委等18部门联合印发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我国要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总体框架,以标准化助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 

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人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由政府承担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主要责任。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1100余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国家标准,主要集中在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残疾人服务等领域。 

据介绍,《方案》对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文体服务保障等9大领域标准化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提出未来研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重点方向,并对地方政府制定科学适用的地方标准、基层公共服务机构加强自身规范化建设给出引导。 

下一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将会同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深入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预计到2027年,将新研制200项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套地方标准将更加完善有效,逐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创建80个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进一步提升我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总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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