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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部门和单位联合印发指导意见 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日前,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欣 

日前,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邮政集团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深入推进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以下简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更好满足农村群众出行、货运物流、寄递服务需求。 

《意见》提出,力争到2027年,具备条件的县级行政区实现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全覆盖,全国县乡村三级客货邮站点数量达10万个以上,农村客货邮合作线路达2万条以上,基本建成“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农村运输服务新模式,全国农村运输服务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意见》的主要任务包括5方面14项措施。一是打造因地制宜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形式。提出“推广农村客运车辆代运邮件快件”“发展货运班车”等典型发展形式,并在此基础上拓展“农村客货邮+”电商、旅游、农业等发展形式。二是建设“一点多能”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站点。提出构建县乡村三级站点体系,拓展县级客运站客货邮功能,推进统一仓储、统一分拣、统一配送;拓展乡镇站点综合服务功能,增强上接县、下联村的集散中转服务能力;完善村级站点网络,打造“一站式”村级站点。三是推广安全可靠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装备。推广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型,应用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装备设备,鼓励应用自动化分拣、装载、运输等设备,提升服务效率。四是健全规范有序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体系。规范农村客货邮作业流程,提升农村客货邮服务质量,强化农村客货邮安全管理。五是完善合作共享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机制。推动形成政府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市场主体整合,加强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和快递信息互联共享。 

此外,《意见》要求构建支撑有力的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保障体系,完善配套支持政策,加强资金支持,鼓励先行先试,加强经验宣传推广,营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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