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近日,国务院食安办联合教育、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6个月的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旨在通过排查整治,着力解决管理不规范、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堂环境不卫生、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多发等突出问题。
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校园食品安全更关乎广大学生的健康成长,必须抓得紧而又紧。我国食品安全法对学校、托幼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食品安全责任作出明确要求。《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近年来,有关部门发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不断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强化相关主体责任。
可以说,在各方高度重视和不懈努力下,近几年我国校园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同时也不能忽视,食品安全事件仍不时出现。如今年就发生多起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这些事件从某种程度上反映出涉事学校和食堂承包经营企业存在管理漏洞,暴露出涉事学校食品安全意识淡薄、主体责任悬空,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而不实等问题,亟待予以纠偏。
校园食品安全是底线、红线,更是高压线。学校是食堂安全保障的“第一责任人”。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特别提出,要督促学校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规范承包经营行为,加强对承包经营企业的监督。这意味着学校对食堂绝不能一包了之、只包不管,必须进一步增强底线意识,更加严格规范食堂的全过程管理,同食堂经营者一起,把好每一个环节,确保食品安全可靠。
守好校园食品安全底线,贵在日复一日的具体行动。期待各地各有关方面坚持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各尽其力、各司其职,加强联动,有力有序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形成社会共治合力,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突出问题,健全校园食品安全治理长效机制,共同守护好学生们“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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