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2月18日电 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委员长会议18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赵乐际委员长主持会议。会议决定,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12月25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
委员长会议建议,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国务院组织法修订草案、公司法修订草案、慈善法修正草案、粮食安全保障法草案、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突发事件应对管理法草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草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修正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境卫生检疫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的议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广东省珠海市拱北口岸东南侧相关陆地和海域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委员长会议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博茨瓦纳共和国引渡条约》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内加尔共和国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议案。
委员长会议建议的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还有: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关于202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财政文化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的报告、关于精神卫生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种子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华侨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分别提出的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分别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水利部关于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3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有关任免案等。
委员长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2024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审议了2023年度全国人大常委会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工作情况报告稿。
委员长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刘奇就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安排作了汇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就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有关议题等作了汇报。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鸿忠、王东明、肖捷、郑建邦、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何维、武维华、铁凝、彭清华、洛桑江村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