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董凡超
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11月13日联合发布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此次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包括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督促推动药品说明书适老化改造行政公益诉讼案等12件案件,涵盖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信息交流和无障碍社会服务,监督违法情形具有多样性,进一步加强了无障碍环境建设与适老化改造的衔接协同,服务保障更多群体的无障碍需求。
最高检第八检察厅厅长徐向春表示,2019年以来,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从试点探索到全面推开,各地检察机关围绕无障碍设施建设突出问题办理了一系列案件,并向信息无障碍、服务无障碍等领域不断深化拓展。如在无障碍信息交流方面,江苏省连云港市检察机关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药品说明书“字小如蚁”影响用药安全问题,督促药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推动药企对药品说明书进行无障碍改造,让药品说明书看得清、看得懂,切实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特定群体用药安全。
本次发布的12件典型案例均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监督案例,通过协调沟通、柔性司法,以更高效率、更低成本争取最佳办案效果,推动解决无障碍环境建设突出问题。如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听力言语障碍人员无法通过拨打“119”消防报警电话进行报警问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参加公开听证会,并通过磋商推动消防部门在“119”消防报警紧急呼叫系统增设文字报警功能,提升地方无障碍社会服务水平。
预防性公益诉讼有利于及时消除可能损害公益的重大风险,用最小的治理成本实现最精准的风险防控,促进源头治理。本批案例中,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预防性功能,坚持问题导向,以个案办理推动类案监督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综合治理。如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在建工程未完全落实无障碍设施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三同步”规定的情形,通过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全面履职,推动在建项目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三同步”要求整改落实,将公共安全隐患及时消除在萌芽状态,也避免了项目竣工后因不符合无障碍设施相关规定可能造成的更大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