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前移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关口,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全链条治理机制,遏制涉刑案件高发态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管理办法》,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5章、40条,主要内容包括明确涉刑案件风险防控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突出法人主责、明确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主要任务、明确监管部门相关职责分工。
其中,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应遵循的原则为: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全面覆盖、突出重点,法人主责、分级负责,联防联控、各司其职,属地监管、融入日常。
《办法》明确董(理)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中的职责任务,进一步明晰牵头部门、内设部门、分支机构和内审部门的职责边界。
《办法》强调,银行保险机构应建立健全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制度,研判本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完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重点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并及时开展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周芬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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