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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投诉信息让消费更透明

□ 法治时评□ 林楠特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上线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

□ 法治时评

□ 林楠特

为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上线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部署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消费投诉公示。公众可在统一的平台上查询特定商家投诉情况、掌握投诉热点、浏览本地最新投诉等信息。

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者的购买意愿更加强烈,与此同时,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纠纷的情况也逐渐增多。相关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受理消费者投诉1310.38万件,同比增长43.84%。而消费纠纷之所以不断发生,除了商家诚信观念缺失、法治意识淡薄之外,也与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有重要关系。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消费者享有知悉所购买商品或服务真实信息的权利。对消费者来说,获取的产品或服务的信息越多,就越能减少发生纠纷的风险。正是因为这样,消费者在购物前除了要了解商品的价格、性能、使用方法等之外,也希望知晓商家的信誉、对待其他消费者的态度、被投诉情况、解决消费纠纷的诚意和力度等。但这些信息往往涉及经营者的一些负面情况,经营者很难主动提供。

其实,这些信息都是消费者购物的重要参考,也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范围。为及时高效公开相关信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于去年11月在部分省区市开展了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对消费者公示当地各类经营者的投诉情况,取得不错效果。此次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上线,更具有积极意义。把全国分散的投诉信息放在同一平台进行公示,不仅方便消费者查询,进一步畅通监督和维权渠道,降低购物风险;而且将倒逼企业更加诚信守法经营,更加注重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更加注重自身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从而完善售后服务,提升消费纠纷处理和预防能力。

信息不对称是影响消费者购物的痛点之一,消费投诉公示作为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的重要一环,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有力举措。建立平台只是第一步,关键还要规范使用让其充分发挥作用。这就需要有关部门都能按照规则要求,用好统一平台,依法合理公开相关信息,促使消费环境透明度、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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