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网讯(记者 孙满桃)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10月8日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22年,全国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494万件(含人民法院委派委托调解成功675万件),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消除在萌芽,有力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会议指出,当前,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需求日益增长,各种新型矛盾纠纷易发多发,给新征程调解工作提出新任务新挑战。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完善调解工作制度机制,大力加强调解组织和队伍建设,持续加强调解保障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各类调解衔接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会议强调,要巩固村(社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建设成果,医疗、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不断规范,基本形成覆盖城乡和重点领域、重点单位的调解组织网络。
记者了解到,目前,人民调解委员会已发展到69.3万个。在大多数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建立律师调解工作室(中心)1.3万个。各地深入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调解员队伍结构进一步优化,现有人民调解员317.6万人,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1.2万人。
会议强调,要在推进矛盾纠纷预防排查上采取更多实招硬招。调解工作重在抓前端、治未病。要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网络覆盖广泛、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落实定期排查、普遍排查制度,摸清隐患问题底数情况,做深做细做实纠纷排查。要把矛盾纠纷实质化解作为根本任务,抓好基层、行业专业领域、涉企矛盾纠纷化解,既解“法结”又解“心结”,努力在每个调解案件中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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