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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开展检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9月13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执法检...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晨熙

9月13日至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清华率全国人大常委会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组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执法检查。彭清华强调,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法全面贯彻、有效实施,把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在内蒙古期间,执法检查组先后赴鄂尔多斯、包头、呼和浩特等地,走进煤炭、化工、建筑、机械、钢铁、材料、文旅等行业的15家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监督管理、救援处置、基础保障、社会共治等情况,同时了解法律贯彻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意见建议。检查组还开展了随机抽查。

15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召开座谈会,听取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行业监管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安全生产的情况介绍。彭清华指出,安全生产法颁布施行以来,生产安全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形势明显好转、成效来之不易。同时必须清醒看到,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期,基础总体薄弱的状况尚未根本改变。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科学指引和根本遵循,切实增强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各项工作。

彭清华强调,要深刻汲取阿拉善新井煤业特大坍塌事故惨痛教训,认真对照事故调查报告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决不能让血的代价白付、让血的教训重演。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各方责任全面落实、风险隐患有效化解、监管应急精准发力、基础保障加快夯实,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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