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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心做好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 于师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

  □ 于师义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基层社会治理面临的问题触发点多、突发性强、升级快,呈现出主体多元化、内容复杂化、形式多样化的态势。在此背景下,山东省宁阳县厚植为民情怀,多措并举解民忧,探索构建凝聚全县合力、系统梳理排查、多层防控防线的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

  基层工作直接面对群众,基层工作人员的一言一行都与群众利益、切身感受直接相关。为提升行政规范化水平、规范政府行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我们落实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制度,编制“不罚轻罚”事项清单,大力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继出台“政法干警担任项目(企业)警长”等制度,着力从源头上减少问题矛盾产生。

  同时,我们注重发挥党政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重点围绕党委、政府安排部署的重大任务、重大事项开展研究,及时提出法律专业意见,不断提升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此外,我们持续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推动建立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应讼败诉案件说明制度,由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向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议作出说明,以此倒逼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化解矛盾纠纷重在早发现、早处置。为实现矛盾纠纷底子清、情况明、数据准、化解快,我们探索建立“纵向联动、横向配合”的隐患排查工作网格,全面梳理汇总信访部门来信来访、纪委信访、组织信访、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映的问题隐患以及未化解的信访事项。建立政府依法行政、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法律咨询援助等为一体的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和推动矛盾纠纷调处,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重大疑难问题解决在县内”。

  为实现群众“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我们提档升级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矛调中心建设。县级中心入驻法院、检察院、公安等40个部门单位,13个乡镇级调解中心入驻派出所、信访办、司法所等单位,全县562个村居全部实现矛盾调解中心实体化运行。同时,为有效发挥法治在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作用,我们从村党支部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选出2200余人确立为乡村“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并成立30余支法律服务宣讲团,采用法治讲座、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提高农村干部学习法律、运用法治的能力和水平,带动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引导人民群众从信“访”向信“法”转变。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固然重要,做好工作反思总结更重要。在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时,我们始终坚持做到“三个常问”:一是“我们的工作人员是不是依法按程序办事了?”二是“我们的决策和项目现实可行性有多大,群众目前能够理解和接受吗?”三是“这个事情如果放在我们身上,我们会怎么做?”想清楚了这三个问题,在工作中就能更加自觉地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问题矛盾的产生。

  群众利益无小事。我们始终坚持换位思考、推己及人,与群众同坐一条板凳,把上访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情,带着感情和责任去解决。高度重视群众的初信初访,推动建立完善领导干部下访制度和初信初访首办负责制。同时,创新设立以个人名字命名的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室,变“全科就诊”为“主治接诊”,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的合力。

  (作者系山东省宁阳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 责编:田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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