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维
在8月28日生态环境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海洋司副司长胡松琴表示,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推动海洋养殖绿色健康发展。
“海水养殖业是我国重要的海洋支柱性产业之一,对我国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和海产品保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但是部分地区养殖不规范的发展给局部海域带来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要求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加强监管,推动养殖业绿色健康发展。”胡松琴说。
2022年,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按照分区分类,因地制宜,逐步推进的监管思路,系统部署了严格环评管理和布局优化,实施养殖排污口分类整治,强化监测监管和执法检查,加强政策支持与组织实施等4方面,10项举措。据胡松琴介绍,《意见》印发以来生态环境部与农业农村部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共同成立了帮扶技术专家组,指导督促沿海地方加强海水养殖的生态环境监管。
目前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是建好台账,做好心中有数。指导沿海地方按照应查尽查的原则,开展海水养殖排污口排查。按照应备尽备的原则,将排查出的排污口纳入入海排污口的监管台账,逐步明确责任主体,排放方式,时间去向等关键信息。
二是定好标准,做到手中有尺。指导沿海地方统筹考虑区域养殖特点,水质改善要求和经济技术的可达性,按照国家制定的技术导则,因地制宜制定海水养殖地方排放标准。目前江苏、海南的标准已经出台,其他省份的标准预计年内也可出台。
三是加强监测,做到眼明心亮。近几年生态环境部指导沿海地方提升监测能力,开展工厂化养殖尾水监测试点,逐步完善海水养殖尾水监测体系。同时还用好卫星遥感技术,对加大养殖活动对岸线及生态影响的监测监管力度,为监管工作提供更多的支撑。
四是抓好治理,做到绿色健康。针对尾水治理这个“牛鼻子”,生态环境部指导地方结合本地区养殖特点,经济基础,整体规划等,探索不同的尾水治理模式。
“海水养殖生态环境监管的目的是推动海水养殖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实现凤凰涅槃,蝶变花开。”胡松琴表示,下一步将持续会同农业农村部等有关部门,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环评管理和排查整治,依法加强海水养殖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管理,持续稳步的推进海水养殖排污口排查和分类整治;二是强化监测监管和执法检查,督促指导沿海地方加快出台实施养殖尾水排放的地方标准,逐步健全海水养殖的尾水监测体系,严格实施生态环境监管和执法检查;三是加强政策支持与技术示范,加大对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项目的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污染防治技术的推广和示范应用,推动海水养殖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