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评论员
国泰民安是人民群众最基本、最普遍的愿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保证人民安居乐业,国家安全是头等大事。即将于7月1日施行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为维护我国国家安全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我国历来高度重视国家安全法治建设。1993年,新中国第一部国家安全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出台。此后相继出台修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都为在法治轨道上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重要保障。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科学指引下,国家安全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开创了新时代国家安全依法之治新局面。以2015年通过的新的国家安全法为引领,20余部国家安全专门立法接连出台,110余部含有国家安全条款的法律法规相继制定修订,《党委(党组)国家安全责任制规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国家安全工作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先后颁布,中国特色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加速构建形成。
国家安全法治建设为国家安全机关全面履行法定职能、维护国家安全提供了坚实支撑。国家安全机关作为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始终坚持尊崇法治、建设法治、厉行法治、捍卫法治,为巩固和捍卫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了重要的特殊贡献。
当前,反间谍斗争形势较为严峻,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各类间谍情报活动的主体更加复杂、领域更加广泛、目标更加多元、手法更加隐蔽。在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指导下,有必要完善反间谍法以适应新时代反间谍斗争需要。新修订的反间谍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党中央对反间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国家意志,进一步加强党中央对反间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问题导向、系统观念,聚焦重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赋权与限权的关系,增加反间谍行政执法职权,加强对反间谍工作的保障与监督,健全完善了中国特色反间谍法律制度。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是党的二十大后国家安全领域的首部专门立法,也是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第一部法律,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国家安全工作的高度重视,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制度创新,对深化新时代新征程反间谍斗争、筑牢国家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为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构建国家安全机关工作新格局提供了重要保障。
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反间谍法,进一步做好新时代反间谍工作就要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中央国安委主席负责制,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加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人民战争。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国家安全、保护人民利益,不断提升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和塑造国家安全的能力。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努力打造一支坚定纯洁、让党放心、甘于奉献、能拼善赢的干部队伍,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国安铁军。
“利莫大于治,害莫大于乱”。国家安全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反间谍法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法律,确保国家安全和长治久安,必须久久为功、驰而不息。让我们以新修订的反间谍法施行为契机,时刻保持“安而不忘危”的忧患意识,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助推反渗透、反颠覆、反窃密斗争不断取得新的胜利,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护航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