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纠纷因案件专业程度高、调解和仲裁难度大、诉讼标的额较高等原因,解决起来往往费时费力
● 无锡不断探索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改革,以调裁审贯通衔接方式妥善化解纠纷
● 无锡法院还建立了问诊机制,市中院联合市人社、工商联、总工会等开展科技型企业用工体检活动,零距离为企业“把脉问诊”
漫画/高岳
□ 法治推动高质量发展
□ 本报采访组
因资金周转困难,企业停发了员工工资,24名技术员工集体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讨薪。该企业为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一家科技公司,如果技术员工集体离职,将导致企业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严重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
一场企业护卫战迅速打响。惠山区劳动监察大队根据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机制,第一时间向区劳动仲裁委、惠山区人民法院通报,相关部门立即介入,研判化解方案,与职工代表、企业负责人进行面对面沟通协调数次。最终,这场群体性纠纷得以顺利化解。
这是无锡探索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新路径的一个生动缩影。
与传统劳动人事争议相比,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纠纷因案件专业程度高、调解和仲裁难度大、诉讼标的额较高等原因,解决起来往往费时费力。而在无锡,截至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增至4600家、科技型中小企业6000余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800余家;全市人才总量达195.4万人,其中海归人才1.9万、高层次人才15.2万、高技能人才47.1万。
如何通过法治促进科技型企业与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之间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保障引才、要才、借才的高质量人才发展生态?《法治日报》记者近日走进无锡司法机关一探究竟。
技术门槛偏高
争议不易解决
在上述这家科技型企业的劳动人事争议中,经相关部门协调,企业负责人很快筹集到了资金,支付了拖欠的工资。最终,有5名技术人员在纠纷进行劳动仲裁之前与企业达成和解,继续留在企业工作,使企业有一定的技术人员基础,再通过招聘新员工上岗培训以维持正常的生产经营,帮助企业渡过了阶段性的难关。
另外19人则因工资计算方式存在争议,进入劳动仲裁程序后,惠山区法院继续与仲裁委、属地街道等部门组织双方开展矛盾化解工作。其中9人在仲裁委协调下处理完毕,剩余10人因工资计算等存在较大争议诉至法院。
惠山区法院收案后继续加大矛盾调解力度,进一步查明相关事实,做好法律释明等工作,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调解化解矛盾。目前双方均表示愿意调解。此外,法院还就该公司在考核、管理、竞业限制、保护商业秘密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对该企业完善制度进行指导。
“区法院与相关部门构建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工作机制,第一时间帮助我们化解了纠纷,留住了部分技术人员,避免企业出现停业停产重大风险。法院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也非常符合技术型企业管理的要求,我们将积极整改,规范用工,减少劳资矛盾发生。”该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
实际上,处理好涉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并非易事。
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姜丽丽说,解决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几点困难:
案件与技术、行业紧密相关,如在涉科技型人才竞业限制类案件中,判断竞业限制范围是否过宽的问题,法官需要结合行业特点并了解技术内容后才可作出合理判断。
“在一例医疗影像设备研发人员竞业限制案件中,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范围包含与人工智能相关的领域,法院无法仅凭借双方陈述衡量竞业限制范围的合理性,审理此类案件具有一定的技术门槛。”姜丽丽举例道。
案件诉请一般为复合诉请,案件关系复杂。如在涉科技型人才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纠纷中,有些公司在引进人才时往往会将高层次人才收入与企业经营效益挂钩,或约定股权分红、业务提成、保障金等。高层次人才也往往会就服务期限、自身业绩等作出承诺。此种情形下,劳动报酬与股权问题等交织,双方争议较大,僵持不下。
案件内容专业,调解和仲裁难度大。涉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普遍案情复杂,当事人诉请复合,加之存在一定的技术壁垒,未经过专业培训的调解员和仲裁员难以调解和裁决,进一步导致涉此类案件仲裁前置程序空转,最终还是需要通过诉讼解决双方纠纷。
调裁审一体化
妥善化解纠纷
为推动涉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解决,促进科技型企业与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之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近年来,无锡不断探索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调裁审一体化”改革,以调裁审贯通衔接方式妥善化解纠纷。
何为“调裁审一体化”?姜丽丽介绍,该机制集调解、仲裁、审判“三位一体”,从源头化解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有效缩短劳动者维权时间和降低维权成本,在做好便捷服务的同时优化压减流程环节,提高劳动人事争议矛盾纠纷处置效率和调解成功率。
据了解,无锡中院构建了专业化的“调裁审”机制,深入研判分析涉科技型企业与科技型人才纠纷特点,对重点、疑难、复杂纠纷予以类型化,统一案件受理范围和化解的思路。
“诉讼环节,建立重大案件报备制度,将涉科纠纷的新类型案件、疑难复杂案件纳入院庭长重点监管范围,通过跨庭(室)组建合议庭、召开跨部门专业法官会议等形式,保障审理效果。建立案件评查、裁审阅报交流、裁审信息对比三大机制,法院与仲裁委开展文书互评、典型案例互选活动、联合发布涉科典型裁审案例,促进裁审理念统一。”姜丽丽说。
专业化的“调裁审”队伍不可或缺。无锡中院在太湖湾科创带设立“科技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着力培育专业调解员队伍;建立特邀调解资源库,吸收技术类专家、科技型企业以及科技型人才杰出代表等参与调解,提升调解的“技术含量”;仲裁机构、人民法院成立专业化审判团队,由经验丰富的仲裁员、审判员办理相关纠纷,保障仲裁和裁判效果;创建仲裁员、调解员、审判员“成长+”平台,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和“同堂培训”活动,一体化提升专业水平。
“同时将科技含量融入工作体系。针对科技型企业与科技型人才纠纷专业性强、技术性强的特点,我们在江苏省率先建立由AI人工智能、芯片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10多个领域18名专家组成的技术专家咨询库,为纠纷调解、仲裁和审判提供技术支持。”姜丽丽举例说,在一起涉AI人工智能领域竞业限制纠纷案中,诉辩双方分别申请中科院、中国生物医学工程学会的专家,就算法专业问题出庭陈述,帮助法庭迅速查明技术问题,为依法裁判提供支撑。
仲裁委也在积极发力。新吴区劳动仲裁院院长杨勇告诉记者,为最大限度保障和谐劳动关系,更加注重发挥调解协商性强、对抗性弱、灵活度高的优势,新吴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把工会与仲裁委的“金牌调解组织”与法院诉前调解相融合,建立社会调解组织、仲裁调解、诉讼调解和司法确认环环相扣、贯通全程的调解工作体系。
哈工大机器人集团(无锡)科创基地研究所与36名科研人员劳动合同纠纷,就是经人社局、工会和法院三方协力,成功于诉前调解阶段化解。
据统计,今年以来,仲裁委调解相关纠纷12件,调解成功率达30%;法院调解相关纠纷23件,调解成功率达21.7%。
坚持平衡保护
实现互惠共益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为进一步推动涉科技型企业劳动人事争议解决,无锡市法院还建立了问诊机制。无锡市中院副院长杨志钢介绍,市中院联合市人社、工商联、总工会等开展科技型企业用工体检活动,零距离为企业“把脉问诊”。去年以来,走访科技型公司117家,编印发放1200余册《企业用工管理指引》,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关系,健全内部人事管理制度和劳动争议协调化解机制,帮助企业消除风险。
华中科技大学无锡研究院是一个产学研基地,每年科研收入超亿元、孵化新公司10余家。“工作中,我们会涉及大量知识产权、人才引进和离职等法律问题,但研究院落成以来从未发生过一起劳动诉讼,这得归功于无锡法院提供的优质司法服务。”研究院副院长王立成向记者感叹道。
“对于纠纷调处、仲裁、审判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在人事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短板漏洞,充分发挥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建议书以及法院司法建议书三书功能,对于可能影响企业长远发展和高层次人才重大权益的案件,实行三书必发,以更大力度,督促和帮助企业及时整改、规范治理,实现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共发布三书50余份。”杨志钢说。
值得一提的是,无锡中院将平衡保护贯穿“调裁审一体化”各流程,为企业与人才“互惠共益”提供更多机会,最大限度尊重人才引育规律。对引才用才的柔性模式、高层次人才聘用合同中的个性化条款等焦点问题,在尊重意思自治的基础上结合法律、政策妥善认定,确保人才资源配置实现效率最优化和效益最大化。
此外,无锡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法律服务团也作出了积极贡献。据了解,法律服务团首批成员由37名来自无锡较大规模、较高水平律所的知名律师组成,下设“企业规范用工委员会”,为有需要的科技型企业和高层次人才提供法律咨询、诉讼支持等服务。在科技型企业、高层次人才聚集地设立调裁中心(江阴)、巡回审判点(惠山),通过巡回调解、巡回仲裁、巡回审判以及案件旁听评议、典型案例发布等方式,发挥“处理一案,化解一片”的引领示范作用。
惠山区科协主席刘琦介绍说,惠山区科协在惠山国际人才社区成立了科技工作者之家,联合法院在人才之家设立巡回审判点,联合区司法局、律师协会、区创新创业人才协会、高新技术企业协会等举办工作沙龙、开展法治宣传、政策宣讲,以就地调解、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为辖区有需要的科技型企业提供人才政策、劳动人事方面的司法服务,营造良好的政务服务环境。
多名接受记者采访的法官和仲裁员都提到,纠纷解决在源头,矛盾调解在诉前至关重要,因此要将源头保护贯穿“调裁审一体化”各阶段,为企业与人才“互助共赢”奠定坚实基础。
(本报记者 陈建国 丁国锋 周斌 张守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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