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时评
□ 马树娟
6月8日是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保护海洋生态系统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连日来,各地举办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精彩纷呈的宣传活动,向社会普及海洋知识、传播海洋文化,为公众送上一场“蓝色盛宴”。
海洋生态系统是全球最重要的生态系统,直接关系到全球生态系统的稳定与安全。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建设海洋强国,离不开法治的保驾护航。为了保护和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资源,我国早在1982年就出台了海洋环境保护法,此后又根据时代发展变化进行了多次修订。同时,我国还出台了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岛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都为依法保护海洋生态系统,加强海洋环境污染防治,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实现海洋资源有序开发利用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从采取污染和生态复合监测,实施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综合管理,到逐步健全海洋资源开发保护制度,实施海岸线保护、围填海管控、海域及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等重大改革;从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集中整治盗采海砂、侵占湿地等突出问题,到不断强化海洋环境司法专业化审判机制,确保案件的高质量审理……在法治的有力保障下,我国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深入推进,人与海洋的关系更加和谐融洽。
由于海洋具有连通性和流动性,因此统筹海洋发展与安全,也是全球涉海国家共同面对的课题,对此我国坚持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不仅严格履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等相关国际公约协定,而且全面参与联合国框架内海洋治理机制和相关规则的制定与实施,积极推进全球海洋治理,为实现海洋可持续发展作出了中国贡献。
海洋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期待各方以世界海洋日为契机,与时俱进不断完善海洋法治建设,为守护海洋生态注入更多法治能量,并引导全社会选择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海洋环境的保护中来,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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