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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办好每一个案件

□ 本报记者 张昊检察业务数据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的“晴雨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今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检察...

□ 本报记者 张昊

检察业务数据是检察业务工作发展的“晴雨表”。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今年1月至3月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检察机关履职质效有哪些变化?业务数据反映出经济社会有哪些新情况,与此相对应,检察机关开展了哪些工作?《法治日报》记者对相关数据进行梳理,并就这些问题采访了最高检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办案态势良好质效不断提升

今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开好局、起好步,对于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新征程全面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至关重要,一季度主要办案数据反映出检察履职质效情况:

数据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法律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共受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类犯罪18.2万件、36.9万件,同比分别上升18.4%、2.5%。

检察机关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充分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巩固并延续2022年良好办案态势。

进一步深化刑事诉讼监督,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3万件,撤案监督案件1.3万件,同比分别上升39.6%、49.7%。分别针对侦查活动违法、刑事审判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5.9万件次、6000余件次,同比分别上升1.7倍、75.5%。

进一步优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一季度检察机关分别受理民事、行政检察案件9万件、2万件,同比分别上升28.4%、21.1%。积极稳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办理相关案件5.2万件,同比上升16.6%。

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以正确政绩观不断引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力度和质效持续向好。

数据变化反映出检察机关怎样的办案理念和价值追求?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说,最高检新一届党组强调,要加强法律监督,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既要通过履职办案在实体上实现公平正义,也要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还要在目标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这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工作的基本价值追求。

治罪治理并重推动标本兼治

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记者注意到,最高检发布的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反映出,全国检察机关坚持治罪与治理并重,自觉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促进社会问题标本兼治。

行政检察依托“一手托两家”的职能优势,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中能动监督,从源头减少内生、次生案件发生。数据显示,在做实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方面,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2700余件,行政裁判案件化解行政争议率为17.2%,同比增加7.8%,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在做深公益诉讼检察方面,检察机关持续关注重点民生领域,携手行政机关,梯次以磋商、诉前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治理,力争在更多领域从前端消除侵害风险,99.7%的案件在诉前解决了公益损害问题,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对检察建议不能落实的,提起公益诉讼2200余件,89.5%的判决案件获法院支持。

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接收群众信访共20.3万件,全国检察机关基层院领导包案率为95.2%,办结后无再次申诉案件;广泛邀请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专家学者等担任听证员,共开展公开听证案件5600余件,经听证当事人表示息诉息访4500余件,占79.5%,有效促进案结事了人和;持续加强司法救助力度,用心用情纾解困难当事人的急难愁盼问题,传递法治温度,共救助1.3万人,同比上升1.2倍。

案管办负责人介绍说,全国检察机关还不断深化推进群众信访工作,建立“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三位一体的实质性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让合理合法诉求得到真正解决。

“一季度共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8200余份,同比上升15.4%,采纳率近90%。”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说,检察机关用活用好检察建议促推社会治理现代化,将检察建议作为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以检察履职的“我管”促职能部门依法“都管”,共同推进源头治理。

加大办案力度打击网络犯罪

近年来,网络犯罪手段不断迭代更新,“地下”黑灰产业链迅速扩充,利用区块链、元宇宙、虚拟货币等新型概念和方式实施的犯罪不断涌现。

全国检察机关加大“互联网+”犯罪行为惩治力度,针对网络犯罪新形势,认真落实“第六号检察建议”,促进源头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一季度共批准逮捕相关案件1.1万件1.6万人,起诉3万件5万人。

数据显示,一季度检察机关起诉为诈骗分子提供各类网络技术支持或者帮助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5万人,起诉利用网络实施协助转移赃款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1.1万人,起诉利用电信网络实施的诈骗罪6200余人,三者合占全部网络犯罪的84.7%。

对群众反映强烈、被害人群体广泛的网络“套路贷”、网络舆情敲诈、网络裸聊敲诈、网络“软暴力”催收等案件从严惩处,一季度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相关案件18件83人,同比分别上升50%、1.4倍;起诉37件166人,同比分别上升42.3%、36.1%,捕诉人数分别占黑恶犯罪总人数的25.4%、8.6%,无一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及网络治理领域及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2100余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100余件,督促责令整改侵害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企业54家,督促没收违法所得16197万元,督促收缴行政处罚罚款42.8万元。

“全国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采取措施应对网络犯罪新变化。”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介绍说,检察机关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向网络空间拓展。最高检会同九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打击惩治网络黑恶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部署在全国开展为期一年半的打击惩治涉网黑恶犯罪专项行动,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在信息网络空间持续纵深开展。

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制度方面,最高检专设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安全研究指导组,明确检察办案65条规范;会同最高法等部门制定办理网络犯罪案件程序规定;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衔接协作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加强个人信息司法保护的通知》,为具体办案提供指导;针对一些“大灰狼”通过网络聊天,胁迫女童自拍裸照上传,严重侵害儿童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的行为,确立无身体接触猥亵行为视同线下犯罪的追诉原则等,统一类案办理司法标准。

“同时,检察机关加强网络空间综合司法保护,对承担一定公共管理职能和重要社会责任的网络运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以‘公益之力’进行约束,助力引导其诚信经营。”最高检案管办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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