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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横琴前海合作区建设政策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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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加大金融支持横琴和前海建设力度,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两份文件分别部署六大方面30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

□ 新政解读

□ 本报记者 周芬棉

粤港澳大湾区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肇庆市,总面积5.6万平方公里,是我国开放程度最高、经济活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经国务院同意,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广东省政府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横琴建设意见》)和《关于金融支持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以下简称《前海开放意见》),加大金融支持横琴和前海建设力度,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明确各阶段发展目标

基于粤港澳大湾区独特的区位优势,早在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就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提出加快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等一系列内容。

为进一步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发展,党中央、国务院于2021年9月发布《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改革开放方案》。

人民银行副行长、外汇局局长潘功胜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支持香港、澳门更好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更好发挥作用。珠海横琴、深圳前海是粤港澳合作发展的重要平台,此次发布《横琴建设意见》和《前海开放意见》,加大金融支持横琴和前海建设力度,是积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对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扩大金融业改革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前海开放意见》绘就发展路线图,提出到2025年,要建立健全以金融业扩大开放、人民币国际化为重点的政策体系和管理体制,基本实现与香港金融市场高水平互联互通,金融风险监测、防范和化解体系更加完善,金融对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支撑作用日益彰显。到2035年,实现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更高水平金融开放,跨境资金高效便捷流动,基本建成与国际接轨的金融领域规则体系,金融环境达到世界一流水平,为全国金融业扩大开放起到更强示范引领作用。

《横琴建设意见》提出,加强与澳门金融市场联通,推动合作区与澳门金融服务一体化,打造便利澳门居民生活就业的金融环境,发展助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的现代金融产业。

关注粤澳深港合作重点领域

潘功胜指出,“两份文件按照‘远近结合、民生优先、循序渐进、防控风险’的工作思路,围绕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聚焦金融改革的重点领域,在两地分别部署了六大方面30项金融改革创新工作。两份文件既关注民生金融便利、市场互联互通等粤澳深港合作的共同重点,又结合两地情况,提出了粤澳合作、深港合作的特色项目。”

在共性政策方面,具体包括:优先开展服务民生领域的金融创新。通过便利港澳居民信用融资、便利港澳居民就业、便利使用移动支付等举措,提供更优质更多样更便捷的民生金融服务。

这些内容实在而具体。比如《横琴建设意见》提出,便利合作区个人跨境交易。在符合自用、自住的实际需要原则下,为符合条件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内购置或出售商品房给予汇兑便利。在合作区试点放宽个人资本项目外汇管理政策,区分境外个人和境内个人。支持在合作区内生活和就业的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内金融机构直接开立境内证券市场账户,参与内地证券市场投资。

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使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进行人民币支付,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合作区互通使用。

便利澳门居民在合作区就业。支持合作区内金融机构吸纳澳门居民就业,为获许可在澳门经营的金融机构委派人员到合作区内的分行或代理办事处担任职务提供便利。允许具有澳门等境外执业资格的金融人才,在符合行业监管要求条件下,经备案后在合作区提供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

据潘功胜介绍,共性政策还包括:深化金融市场和基础设施互联互通。通过加强与港澳市场互联、完善账户管理、完善跨境保险业务等举措,不断提升大湾区资金融通便利度。

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通过提升跨境贸易结算便利化水平、优化完善跨境投融资政策等举措,在外汇管理改革和人民币国际化领域先行先试。

加强金融监管。通过建立金融监管合作机制、探索跨境金融监管创新等举措,完善与开放水平相匹配的金融风险防控机制。

推动特色金融产业发展

在共性方面,《横琴建设意见》和《前海开放意见》中的表述虽然有所不同,但内容相似。在特色项目方面,则结合粤澳合作、深港合作的各自战略定位和独特需求,推动特色金融产业发展,丰富拓展合作内涵。

潘功胜介绍,在横琴,按照“立足服务澳门、琴澳一体化”定位要求,构建资金“电子围网”系统,探索跨境资金自由流动途径;根据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需要,创新发展资产管理、债券市场、融资租赁、绿色金融等现代金融产业。在前海,坚持“依托香港、服务内地、面向世界”,拓展香港金融业发展空间,发展绿色金融、供应链金融、航运金融、科创金融等金融产业,全面提升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和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功能。

《前海开放意见》中有诸多亮点。比如,扩大港资金融机构业务范围。支持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的分支机构取得基金托管业务资格,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经香港持牌金融机构授权后,向其内地客户转发就港股通股票提供投资分析意见的证券研究报告,为内地投资者投资决策提供参考。

允许证券业金融机构在香港开展直接融资。允许前海合作区内证券公司、期货公司通过境外上市等跨境融资方式补充资本金。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债券平台,推动内地与香港交易所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建设。允许前海合作区面向香港开展跨境双向股权投资便利化试点,简化申办流程,进一步拓展投资范围,探索降低香港投资者准入要求。

在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强化国家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功能方面,扩大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开放,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养老金管理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地区银行在前海合作区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拓展内地业务。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公司、期货公司、基金销售公司。允许境外特别是香港地区金融机构在前海合作区设立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保险控股公司。允许跨国企业在前海合作区率先设立财资中心,为中资企业海外经营活动提供服务。支持符合金融控股公司设立情形、条件成熟的企业集团在前海合作区设立金融控股公司。

潘功胜说,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联动、齐心协力,形成合力。他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相关分支机构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强对金融机构业务指导,积极推动各项金融创新业务开展。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业务培训,更精准地理解政策,用好政策,不断提高市场主体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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