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推出“流动仲裁庭”
让劳动人事争议在家门口解决
本报记者 张 枨
“原以为得坐车5个多小时到包头市区的仲裁院进行庭审,没想到仲裁庭直接开到我们身边了。”近日,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一处工地上,随着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流动仲裁庭的庭审结束,一起涉及200余名农民工的工资集体争议得到顺利化解。
前不久,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仲裁员得知其负责联系的某建筑企业有200余名农民工因工资发放与企业产生争议。“考虑到争议涉及人数较多,工地距离仲裁院较远,我们成立‘护民安薪’行动小组,启动‘流动仲裁庭进工地’机制。”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云晓燕介绍。
随后,行动小组辗转5个多小时,奔赴500公里以外、位于鄂托克旗的建筑工地,把仲裁庭搬到工地上,最终200多名农民工与企业现场达成调解协议。
庭审结束后,仲裁员针对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专门进行解读和宣传。“我们还向企业发出仲裁建议书,督促企业依法履行用工责任。”仲裁员姜文澜说。
近年来,包头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为民办实事、解难题,把“流动仲裁庭”开到当事人“家门口”,既方便了企业和劳动者就近、就地解决纠纷,又可以利用庭审观摩形式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法律常识,帮助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辖区内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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