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廉颖婷
近日,中央军委政法委员会印发《关于全面开展军事行政诉讼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全面开展军事行政诉讼工作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总体要求、重点内容和组织领导等作出明确和规范,提出确保军事行政诉讼工作在军队全面开展的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全面开展军事行政诉讼工作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正确方向、坚持向战为战、坚持依法监督、坚持司法为兵,充分发挥军事行政诉讼职能作用,提升各级领导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水平,为强军兴军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员会要切实把军事行政诉讼工作作为贯彻依法治军战略的重要抓手,加强工作指导和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困难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支持和保障军事法院全面履行职责。各政法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助配合军事法院依法开展工作。各级军事法院要精心办理案件,积极运用多元解纷机制,实质性化解争议;要在积极探索实践基础上,进一步规范程序、完善机制,不断提高军事行政诉讼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