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朱宁宁 植物防疫是全球公认的三大防疫体系之一,事关国家生物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农产品有效供给和质量安全。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获悉,重大植物病虫害严重威胁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安全,我国植物保护领域的立法严重滞后,相关条例对植物保护在不同环节作出规定,缺乏系统协调,保障措施乏力。近年来,农业法、森林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实施,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研究基础。该委建议将制定植物保护法列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2022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有代表提出关于制定植物保护法的议案。议案提出,建议制定植物保护法,明确政府部门工作职责,健全防疫体系队伍,建立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外来植物疫情防控与检疫制度,明确生产经营者防控主体责任等。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认为,制定综合性的植物保护法,整合现有植物检疫、野生植物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控等内容,有利于形成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司法部表示,有关部门在论证立法必要性并提出具体建议后,将积极配合支持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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