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帮我申请法律援助、支持起诉,让我拿回了被拖欠的报酬。”近日,庭审结束后,黄某激动地说。
据悉,黄某因患病没有正式工作。2020年8月起,黄某帮周某夫妇照顾女儿。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周某夫妇每月支付黄某4000元报酬。2021年2月,周某夫妇将女儿接走,需支付给黄某共计2.4万元报酬,但周某夫妇仅支付了3500元,剩余的2万余元一直未支付。
2021年3月,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了解此线索后,主动与黄某取得联系,并到黄某家中走访调查,发现黄某和丈夫都患有严重疾病且无经济收入。受理黄某申请后,检察官协助黄某调取了相关视频、录音证据,深入辖区派出所调取相关户籍信息。同时,检察官积极与南明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联系,帮助黄某申请法律援助。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黄某向南明区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检察机关征得黄某同意后制作了支持起诉意见书并送交法院,支持黄某依法维权。
近日,南明区法院作出判决,支持黄某的诉求及检察机关意见,判决周某夫妇支付相关劳动报酬及利息。
张安 胡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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