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赵红旗 通讯员张传新
“俺离婚后户口迁移问题解决了,以后就没什么顾虑了,可以好好生活!”近日,女子王某来到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高庙人民法庭,笑呵呵地对承办法官说。
2018年,经人介绍,王某与男子马某相识,同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二人均系再婚,王某与前夫生育一女,随王某和马某共同生活。2019年,二人又生育一女。因家庭琐事等原因,马某时常动手打王某,造成二人感情破裂。王某诉至法院,请求与马某离婚。
法庭在调解过程中,马某同意离婚,但要求王某和其与前夫所生女儿的户口必须从自己家的户口本上迁出。王某也想把自己和女儿的户口迁走,与马某彻底了断。但因自己已出嫁多年,其前夫也已再婚,无论是将户口迁回娘家还是前夫家,都面临难题。王某自己名下又没有住房,按照现在的户籍管理规定,其与女儿户口无法迁出,只能暂时还放在马某家的户口本上。
因户口迁移问题,案件调解一时遇阻。承办法官认为,户籍迁移问题是长期困扰农村离异妇女的一大难题,只有妥善处理好离婚妇女的户籍问题,才能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高庙法庭干警通过与辖区派出所等单位进行联系,试图寻找一个解决办法。经咨询得知,这种情况在农村十分普遍,派出所户籍民警建议,可以在户口本上将人员身份关系进行变更,比如前妻和前妻女儿可以由妻子、女儿变更为非亲属,进而不影响马某以后再婚,也不会影响王某及其女儿的正常生活和上学问题。王某和马某均同意该意见,并就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这起离婚案件得以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