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章宁旦 通讯员包翠婷 吴婷婷
“法官,生猪销售款共计352万余元已全部汇至法院账户,请查收。”近日,当事人向广东省英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公务手机收到一条信息,当事人对法院采取灵活措施处理财产保全案件的做法给予赞扬。
2022年11月9日,英德某养殖公司负责人到英德市人民法院,诉称其委托养殖户代养的生猪已达到出栏标准,但养殖户拒不交予公司投放市场,双方多次协商无果。
据了解,该养殖公司于半年前与养殖户王某签订了一份《委托养猪合同》,约定由王某在其猪场内代养生猪,养殖公司提供猪苗、饲料、药物、疫苗等。
2022年10月,经养殖公司盘点,在王某处饲养的生猪剩余1800余头。随后,双方因生猪的回收率、代养殖费用、能否上市等问题产生争议。为避免因生猪死亡而造成重大损失,养殖公司决定将全部生猪在当月底进行销售,并向法院提出对王某猪场内1400余头可上市的生猪进行财产保全的申请。为进一步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和想法,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一同前往综治维稳中心进行调解。在调解现场,王某对法院采取的保全措施存在疑虑且抵触,一度阻拦保全工作,并且要求养殖公司预先支付人工费用;养殖公司则认为,养殖户此前已签署了上市承诺书表示配合,目前因养殖户阻拦,导致小部分生猪死亡,这笔损失由谁负担的问题尚未确定,不同意预先支付人工费。双方争执不下,调解陷入僵局。
承办法官逐一突破,邀请当地综治维稳中心工作人员共同参与,分别对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2022年11月18日,在承办法官主持下,当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同意按照合同约定销售生猪,并将销售款交由英德市人民法院保管。
截至2022年11月23日,在养殖户配合下,养殖公司顺利完成了对全部生猪的清点、登记、过磅、运输等工作,并在成功售卖和结算完毕后将尾款汇至法院账户。至此,销售生猪款共计人民币352万余元都已汇至法院账户。
“群众利益无小事,此次高效办结生猪保全案件,既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事态升级,又为案件后续办理提供了有力依据。”英德市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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