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徐鹏 近日,青海省人民检察院印发《青海省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促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检察能动履职中。
工作方案强调,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抓、作表率,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到位。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足检察实践,深入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重点的理论研究与宣传,聚焦原创性贡献、核心要义,全面系统研究阐释宣传这一重大理论创新成果的深刻内涵和完整体系,回答、阐释检察履职实践中面临的一系列重大问题,不断推出有质量的研究成果,为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持。要紧紧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践要求,聚焦服务保障全省工作大局,突出主责主业,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水平,用高质量的检察能动履职为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工作方案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加强组织领导,丰富载体形式,以党组中心组为龙头,以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支部为基础,坚持守正创新,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统筹推进,用检察工作实绩体现学习贯彻成效,以学习的新成效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