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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金华检察:抓律师辩护小切口 写司法为民大文章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本报通讯员 金倩如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会,将律师...

□ 本报记者 陈东升

□ 本报通讯员 金倩如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推进会,将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从审判阶段扩展到审查起诉阶段。浙江省人民检察院作为全国6个发言单位之一,围绕试点工作进行交流发言,其间4次提及金华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成效。

早在2021年8月,金华市检察机关就联合市司法局在全国率先探索推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这项新制度推行一年半以来,金华积累了哪些先行先试新经验?《法治日报》记者就此进行了采访。

辩护关口前移衔接更顺畅

“虽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已经全面适用,但还存在值班律师对案件参与程度不深、控辩协商效果不佳等问题。”2021年初,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钟瑞友带队开展调研走访时,与会人员提出,金华地区的认罪认罚适用率接近90%,高适用率背后,应当更加关注案件质量和制度执行效果。

围绕上述问题,金华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傅新民带领刑检部门人员赴各地开展调研。

“如果能够实现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既能确保少捕慎诉慎押、认罪认罚从宽等政策、制度实施,也可以早一步架起检律沟通桥梁,是一件双赢多赢、一举多得的好事。”

调研中,基层办案人员包括受访律师均表示,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在审前阶段的实质性作用尤为重要。

经多次沟通协调,2021年8月,金华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正式出台《关于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市检察院以及金东、浦江等基层检察院为试点单位。至此,“让每一个刑事案件都有律师辩护”的金华司法实践拉开序幕。

“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能够以辩护人的身份代理案件,辩护更有针对性,控辩协商也更加有效,也由此解决了认罪认罚案件中部分值班律师参与积极性不高、见证具结流于形式等问题。”金华市律协副会长钱忠诚对值班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辩护律师多重身份的衔接转化给予充分肯定。

相比审判阶段已经实现的刑辩全覆盖,审查起诉辩护全覆盖是全新探索。在金华市检察院试点工作方案的框架内,试点地区开展了大胆尝试和创新探索。

金东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区司法局出台《金东区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实施细则》,对通知辩护范围、工作流程、责任清单等内容进一步予以明确。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制作《浦江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制度告知书》,严格落实“每案必告知”制度。

“将辩护权从庭审阶段前移到审查起诉阶段,既有利于嫌疑人充分表达诉求,更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也能充分发挥辩护律师审前阶段实质性作用,确保认罪认罚自愿性、真实性。”钟瑞友在谈到《办法》出台背景时说道。

凝聚合力制度执行更到位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不仅需要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紧密协作、相互配合,更需要有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金华市司法局副局长蒋美华介绍,试点之初,金华市检察院和司法局主动争取党委、政府政策支持,协调财政建立动态调整、足额到位的法援经费保障机制,为机制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以前通知法援中心指定辩护可能需要三四天,甚至一个星期才能完成,现在通过系统推送,当天就能确定法律援助律师,大大提高了我们办案的效率。”金东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吕敏翔说。

据悉,金华市检察院借力数字化改革,联合市司法局打造“数智法援”智能平台,依托全省政法一体化单轨制协同办案系统线上推送通知辩护材料,司法局线上审核后,即时在线反馈法律援助律师相关信息,保障案件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实现当日“立转、立收、立办”,个案线上流转时间大幅缩减。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不仅是‘从无到有’,更要‘从有到优’。”金华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处处长柳小华认为,制度推行效果关键还要充分调动律师的积极性。

为此,金华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从登记在册律师中筛选工作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律师,组建专业化法援律师队伍,同时建立法援案件评审制度,对优秀案件给予适当奖励,促进律师主动高效履职。此外,该市在法援指派过程中,按照律师专业特点和所擅长的案件类型进行指派,确保犯罪嫌疑人获得最佳辩护。

据悉,试点以来,金华市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援助案件同比增长近10倍。

释放优势试点成果再深化

“我本以为法律援助律师就是走走过场的,没想到真的能帮我申请变更为取保候审。”说这话的是浦江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跨境网络赌博系列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刚归案时,王某因认罪态度差、不愿意退赃被采取了逮捕强制措施。经指定辩护律师多次会见和耐心说理后,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赃。审查起诉阶段,该院对王某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同案10名犯罪嫌疑人经过指定辩护律师的努力,全部认罪认罚。

“案件办理中犯罪嫌疑人难免对检察官有抵抗情绪,而我们作为辩护人,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开展认罪认罚工作,犯罪嫌疑人更容易接受,效果也更好。”法律援助律师金某说。

“辩护人,被告人在做认罪认罚具结时,你是否已经向他解释清楚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

“是的,审判长。”在一起盗窃案件的庭审现场,审判长当庭反驳了被告人所提的认罪认罚具结时意愿不真实的辩解。

“指派同一名法援律师担任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的辩护人,避免不同律师对同一案件投入重复劳动,也有效避免了认罪认罚被告人当庭反悔的情况,兼顾了公平与效率。”参与案件审理的法官说。

据统计,试点工作以来,金华市刑事案件诉前羁押率18%,轻刑起诉率8%,均列全省最低。认罪认罚后无理上诉率趋近于零,绝大部分案件实现服判息诉。

“试点工作要做得更细,要从制度层面上解决指定辩护的‘入口’问题,思考中间环节怎么管控,如何做好服务等问题。”浙江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孔璋在调研该项工作时指出。

为了能实时掌握和评估试点工作的效果,近日,金华市检察机关在原有的法律援助律师书面考评的基础上,完善短信问询、电话回访、庭审旁听等评价方式,新增检察官对法援律师意见反馈、被代理人追踪问卷和案件质量交叉互评等多元评价机制,实现法律援助工作从“帮就好”向“帮得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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