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晨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就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进行了专题研究。
专题研究会议认为,现代物流在构建现代流通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和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公正高效化解现代物流快速发展中产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平等保护物流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司法服务的具体体现。人民法院应当自觉提高站位,主动谋划,为我国现代物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推动形成规范高效、公平竞争、统一开放的物流市场。妥善审理涉物流上市企业的各类民商事纠纷,规范物流上市企业有序发展。依法保护中小微物流企业合法权益,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公平有序竞争。妥善审理涉物流企业融资纠纷,促进物流企业优化资源配置。要精准服务现代物流发展重点方向。持续实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精品战略,打造国际商事海事纠纷争议解决优选地,服务保障国际物流网络化发展。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巡回审判、在线审理等便利群众诉讼的机制优势,促进农村物流快速发展。妥善审理涉及重大物流基础设施纠纷,依法支持重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商贸物流提档升级。
会议强调,要强化审执职能保障物流企业健康有序发展。依法惩处物流领域刑事犯罪,为现代物流发展营造安全、清朗的法治空间。妥善审理物流企业与劳动者的劳动争议,大力保护物流企业的知识产权,服务深化物流领域“放管服”改革,充分保障物流企业胜诉权益。要健全涉物流纠纷法律规则体系。研究制定运输合同司法解释,完善多式联运法律适用规则,充分发挥司法文件、典型案例的指引作用,指导人民法院司法实践,为物流业提供清晰明确的法律预期。要完善高效便捷的司法保障机制。建立涉物流纠纷的统筹协调机制,提升诉讼服务水平,促进提高司法效率。深化涉物流纠纷的国际司法协助,助力跨境物流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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